近日,杭州临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为行人随意穿马路,导致一辆轿车避闪不及,于是撞上了路边的隔离防护。辖区交警首次裁定:行人负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被撞的防护栏都由行人赔偿,车损由行人和车主按7:3的比例赔偿。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一直以来我们都有一个定式思维,觉得行人是弱势的一方,在区分汽车与行人的责任划分的时候,绝大部分时候裁定时都是让汽车负主要责任,其实这样的做法有时更是让行人轻视交通法规,除去司机的预判失误以外的原因,在一些完全由于行人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里面,不能因为所谓司机有保险,就把责任一味地往司机上面丢,应该坚持的原则:谁违规谁负责。所以这次的杭州交警首次让行人负主要责任的做法引起网友热议。 其实也更应该让行人知道自己违反规则的严重性,因为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更严重的事件,想后悔都来不及了。这也是为自己生命负责的表现。 你觉得这次事件判重还是判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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