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潮福苑小区房屋产权的诉求书
尊敬的各级人民政府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武青东四路10号潮福苑小区的业主,本小区2001年经政府相关部门土地置换、立项规划等行政审批而建设,共计33栋1723户,建筑面积16.9万M2,居住人口约10000人。由于当时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明文许可又与后面政策相脱节,造成了小区正规产权不能落实的严重后果。18年来我们一直被边缘化、黑户化。为了让居民摆脱户口、上学、社保等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无法正常办理的尴尬境地,现提出解决本小区住宅产权问题的请求,希望得到人民政府的支持、理解与关切。 一.建设背景和行政审批依据 1.潮福苑项目用地合法。2001年5月8日,成都市武侯区国土局作出《关于机投镇潮音、果堰中心村土地置换方案》成武国地【2001】39号,批准同意潮音土地置换方案。 2.潮福苑建设项目立项合法。2001年5月9日,成都市武侯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2001】44号《关于同意机投镇潮音、果堰中心村基建立项批复》。机投镇人民政府【2001】9号《关于同意成立武侯区机投镇潮音中心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证明了建设单位是政府行为。 3.潮福苑规划合法。2001年5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规划办公室就潮福苑项目总平图盖章并出具同意审批意见。 4建设背景和政策允许。与购房者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的建设单位(甲方)为武侯区机投镇潮音中心村建设管理办公室,是由人民政府专门发文批准的,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半年内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对外出示政策和文件,大肆宣传,政府默认,公开售卖。现小区有本地村民,还有桓候巷安置户,也有异地人员。后来部分办理了乡产权证、上了户口。由于相关单位长期拖延,办理后续手续未能及时跟进,加之后面政策多变,就形成了今天这个“不合法”的所谓小产权,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明显有失公平也无法接受的。 二.居民的主要诉求 潮福苑小区是用地、立项、规划均合法的建设项目,现已成规模、成配套。18年前购房者本着相信政府政策和生活所需购买了该房屋,却至今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由此而带来诸多民生问题。希望政府能提高政治站位,不要片面理解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理清和正视2001年建设时的历史背景和问题背后的监管缺失,拿出诚实守信、以民为本的责任担当,不要让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荡然无存,不能让最高领导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成为一句空话!
潮福苑小区业主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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