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你反映的“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退规划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平昌县房管局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
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内容,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仅负责我县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发证行为。
三、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用,从未违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精神,国有、集体土地上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登记不收登记费,仅收10元每本的证书工本费。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或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将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调减为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特此回复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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