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考调职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区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有考调职位均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考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符合考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7日(报名开始之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7日(报名开始之日)以后出生。
(五)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须在公办学校任教三周年及以上(不含代课时间);广安区属城区学校和服务期内的乡镇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六)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等奖励1次以上。
2.参加教育教学竞教活动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3.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4.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2015年以来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6.任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2015年以来个人作品或指导学生竞赛至少有一次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以上资料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七)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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