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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地眼

[群众呼声] 关注昨夜一名男子死亡的情况[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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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细叶榕 发表于 2019-6-10 10:23
不管是毕业了的十一中,还是录取了的高校,总要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不然怎样告慰失去独子的父母,另外 ...

对的!全部弄出来承担责任的!
看最后弄得到好多钱!!!

发表于 2019-6-1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快速回复#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发表于 2019-6-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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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地眼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625699-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警情通报# 2019年6月8日23时18分,我局小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小龙街道办事处英才大道上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两名嫌疑人挡获,同时协助120对3名伤者开展救治。随后,我局抽调刑侦大队、小龙派出所民警,连夜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现初步查明:2019年6月8日23时许,庞某(男、19岁、高坪区人、无业)、王某(男、20岁、高坪区人、无业)等人与陈某(男,17岁,蓬安县人)、钟某(男,18岁,营山县人)、刘某(男,19岁,顺庆区人)等人在小龙街道办事处英才大道处,因口角发生纠纷进而斗殴。庞某、王某两人将陈某、钟某、刘某3人刺伤。其中,陈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钟某、刘某送医救治后无生命危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上传、转发现场血腥图片和视频,给予逝者最后的尊重。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19年6月10日
发表于 2019-6-10 1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的是,不是同学捅死的,是一群社会上的混混,麻烦不要乱说,同学也有被捅伤的
发表于 2019-6-10 1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楼主大哥,能不能尊重一下死者,不要把别人名字说出来?直接用陈某不就好了?公安机关都没你这么直白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案件的发生,原则上要由公安机关侦察似后,谁的责任是人民法院最终判定为准。我们只关注事实真相以及相关部门办理的质量和进程快慢。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23: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报料人报料和网友跟帖,公安通报综合分析,可以先期预测性判断。不管是故意或者说过失伤害死亡,也不管是不是故意杀人或者说过失杀人死亡,乃至说激情杀人等等虽说这需要公安侦查后,人民法院判决才可作为最后的结果,此案改变不了的是刑案。至于学校是不是真有责任,这要看具体情况来定,死者就目前情况来看仍然是学生身份。虽然案发没在学校,学生也没在学校。但是如果现场中间有该校领导或者说有老师,那这个事就不太好多,因为老师和学校领导不仅有在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法定义务,也有责任保护学生虽然离开了学校,但是老师或者校领导又在现场,同样有保护义务责任。好比人民警察,对犯人,这个犯人当时作案不是我管的辖区,假如我警察,自己又在案发现场,我不出面制止,追责任的时候,就难逃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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