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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注昨夜一名男子死亡的情况[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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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自己宗亲报料,她丈夫老表的儿子陈柳村,就读在南充市十一中学,高考以后,同学之间庆典,可能是言语矛盾激化,导致动刀,结果他老表的儿子陈柳村被同学刀砍死亡,目前公安正在调查,但尚未作出任何结论,官方没有任何人出来接待死者家属,死因仍是一迷万人待解的迷域。到底事情是什么情况,需要有关方面给群众一个公开透明的公平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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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平安高坪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1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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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之 最具人气奖

发表于 2019-6-10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1906101010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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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9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出身社会了,有十一中啥事?一个刑事案件,拿到这个上面来炒,信息不实,小心被追责。

发表于 2019-6-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8日晚上11点,小龙镇邮局附近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造成一死二伤。据知情人士介绍,三人柳某某、刘某某、钟某某原系是某中学学生,早于今年3月参加四川省高职单招考试,分别被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都早已办理了离校手续,在家待新校开学。
该事件警方以介入,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

 楼主| 发表于 2019-6-9 1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报料人确实是这样报料的,说就读南充十一中,但是我们对案件并没有说下有结论性说话

发表于 2019-6-9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一圈 发表于 2019-6-9 16:48
6月8日晚上11点,小龙镇邮局附近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造成一死二伤。据知情人士介绍,三人柳某某、刘某 ...

怎么家长不知道他们办理了离校手续,你这是在帮学校推卸责任吗?请根据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9-6-9 21: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一圈 发表于 2019-6-9 15:28
都出身社会了,有十一中啥事?一个刑事案件,拿到这个上面来炒,信息不实,小心被追责。

请问11中给了你多少钱你要这么昧着良心说话

发表于 2019-6-9 2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伍似柯 发表于 2019-6-9 21:12
请问11中给了你多少钱你要这么昧着良心说话

推手?请关注警情通报!

发表于 2019-6-10 0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地点,人物全都有漏洞,麻烦你不要听信一面之词,了解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19-6-10 0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一圈 发表于 2019-6-9 16:48
6月8日晚上11点,小龙镇邮局附近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造成一死二伤。据知情人士介绍,三人柳某某、刘某 ...

好鸟一看就是你这种

发表于 2019-6-10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6-10 02:43
#警情通报# 2019年6月8日23时18分,我局小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小龙街道办事处英才大道上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两名嫌疑人挡获,同时协助120对3名伤者开展救治。随后,我局抽调刑侦大队、小龙派出所民警,连夜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现初步查明:2019年6月8日23时许,庞某(男、19岁、高坪区人、无业)、王某(男、20岁、高坪区人、无业)等人与陈某(男,17岁,蓬安县人)、钟某(男,18岁,营山县人)、刘某(男,19岁,顺庆区人)等人在小龙街道办事处英才大道处,因口角发生纠纷进而斗殴。庞某、王某两人将陈某、钟某、刘某3人刺伤。其中,陈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钟某、刘某送医救治后无生命危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上传、转发现场血腥图片和视频,给予逝者最后的尊重。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19年6月1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0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只征对事实真实情况是怎么样,不指向任何人,客观公平的说,至于报料人未了解到的情况,这个我们也返馈了报料人,明确告诉这是一件严肃事情,请把事情了解完全。我们根据报料人的言论,审核确定,实际我们考虑到这中间有误差,所以我的笔只征对事实真相,不作任何结论性讲话。各位请相信,我们并不传谣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0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这篇文稿只关注事实真实情况,并未作任何下结论性的言语。如果方方面面全都亮出来了,那也是在有关部门有了调查定论以后才可。先期发稿有先期的要求。不存在传谣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0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网友所论和高坪公安局通报情况来看,死有仍然是一个学生,理由是按照《教育法》规定学生毕业时间,通常讲应该是六月中旬后,才发毕业证。至于高考办理相关手续,那只是学生学习中的一个过程步骤。此学生完全可以说不是社会青年。尽管案发不是学校,学生确实也没有在校读书,但仍然就现实来看,不管是就读南充十一中也好,还是被高校录取也吧,改变不了的仍然是学生身份。

发表于 2019-6-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不管是十一中还是录取的高校总要有个赔钱的?

发表于 2019-6-1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面不改容 发表于 2019-6-10 10:14
意思是不管是十一中还是录取的高校总要有个赔钱的?

不管是毕业了的十一中,还是录取了的高校,总要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不然怎样告慰失去独子的父母,另外还有发生纠纷的那条街也要追责。街道总有负责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地方存在?

发表于 2019-6-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眼 发表于 2019-6-10 09:50
就网友所论和高坪公安局通报情况来看,死有仍然是一个学生,理由是按照《教育法》规定学生毕业时间,通常讲 ...

你说的也有道理的!
但这个好像确实不管学校什么事的吧!!
你觉得呢?

发表于 2019-6-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不改容 发表于 2019-6-10 10:14
意思是不管是十一中还是录取的高校总要有个赔钱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这个问的好!还有卖烧烤的,城管的!卖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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