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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网曝“广安永辉超市买4斤苹果少2斤! ” 你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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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9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踪: 网曝“广安永辉超市买4斤苹果少2斤! 消费者要求赔偿被指没人情?” 你怎样维权?

      谢歌说事

       近日,麻辣社区广安论坛网曝“广安永辉超市买4斤苹果少2斤! 消费者要求赔偿被指没人情?”引发网民和消费者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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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购买的东西短斤少两,经营者存在严重的欺诈,你能怎么办?

      答案:你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

      比如说,重量一斤的货物实际只有7两,这就属于缺斤少两! 如果你购买的东西短斤少两,经营者存在严重的欺诈,你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也就是说,我们在购物时,经常遇到多次称量的情况,例如既买糖果又买糕点,这就出现了累加问题.这时,广大消费者应注意计价秤的单价指示窗口。因为不同的商品价格不同,计价秤将按照售货员输入的单价与被称物的重量相乘后显示金额.如果两种商品的单价不同而输进去同一价格,就会造成低价商品按高价付钱的现象。

       关于对短斤少两处罚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短斤少两”等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制依据有哪些?

      1、《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2、《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一) 零售 商品经销者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二) 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的商品,经核称超出本办法附表1、附表2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销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款“本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4、《期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局50号令)第三条第(二)项规定,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五条规定转致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罚。

      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6、《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

      7、《标准化法》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第二十条2.“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是指,违反规定有强制性标准内容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等,由该法所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

      3.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其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如今,工商局已更名合并为市场监管局,投诉可以拨打12315


      提醒:进超市请擦亮眼睛。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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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9 1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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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罚  重罚  罚得他以后根本不敢短斤少两!

发表于 2019-6-10 23: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斤少两斤,你是在逗我们吗???这个还自己认不到数字?

发表于 2019-6-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斤少两斤到底怎么来的,作假也不肯这么作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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