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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楼上住户非法搭建导致我家房屋漏水严重的呼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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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8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楼上住户非法搭建导致我家房屋漏水严重的呼声
     我家是邻水县鼎屏镇滨南路146号1栋4单元10楼1号住户,属于小产权房屋。原本楼房只有10层楼,原开发商在10楼上违章修建了1层自住,后转手卖给现在的11楼住户——林小川作为住宅。林小川购买后,于2007年左右,再次将房屋非法改造,将11楼全部变成其私有房屋面积,并在楼道间上锁禁止其他住户进入顶楼,侵占了11楼公摊面积。2011年至2012年间,邻水县依法拆除非法建筑。林小川拆除了部分违章搭建,并不知通过何种手段取得了11楼的部分住房产权。但11楼拆除的部分裸露在外,由此开始导致我家严重漏水。且林小川侵占的过道、走廊这些公摊面积并未拆除,以至于我家不能通过走道对11楼公摊裸露地段进行维修,防止漏水。邻水县城管执法局对林小川的行为持包庇态度,在拆除非法建筑过程中,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拆除非法建筑并不彻底。所在社区也较少作为出面协调解决。
     我家长期受漏水困扰,房屋破损严重,且有安全隐患。父亲因此精神负担过重,已经于2018年9月忧愤辞世。家里平时只有老母一人在家,林小川一家多年长期以来欺负我父亲、母亲年迈,拒不拆除其非法侵占的走廊过道等非法搭建。我们也向12345、城管执法局和社区反映多次,林小川一家采取报复措施,甚至在11楼裸露部分倾倒生活用水,更加加重我家漏水。
     诉求:现请求上级领导严令邻水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林小川侵占的走廊过道等非法搭建清理干净,并不得在楼梯间非法上锁(因为是公摊面积),让出一条通道,让我家可以直接进入11楼拆除的公摊裸露地段进行防水维修,彻底解决我家严重漏水的问题。
                                                                                                                                                                     联系人:陈先生:13649090315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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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邻水行政执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18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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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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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你好,就反映“邻水县鼎屏镇滨南路146号4单元11楼住户非法改造房屋,侵占的过道、走廊这些公摊面积并未拆除,导致10楼1号住户家严重漏水,多次协调无果,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查处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查明的情况
(一)反映问题位于邻水县鼎屏镇滨南路146号4单元11楼1号、2号(11楼系顶楼)房屋内平台处,该处1号为林某所有,2号为林某前妻所有。林小川于2014年2月7日办理《土地证》(邻鼎国用(2014)第7**号)。
(二)2013年,县双违整治时对该处楼顶违建进行拆除,降棚。
(三)2019年6月11日,我局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往该处,发现上11梯间处安装有一扇防盗门,11楼1号当事人电话称在外地。
(四)2019年6月13日,我局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和平桥社区钟书记,邱主任,网格员一同前往该处楼顶,其楼顶共有2套房屋,入户11楼1号房屋发现1、2号房屋内平台无违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处置意见
   您反映的侵占过道和走廊这些公摊面积并未拆除一事,与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鼎屏镇和平桥社区工作人员一同现场勘查情况不符,并未发现违建建筑物(构筑物)。由于林某现在服刑,现已告知林某前妻张某将楼梯间防盗门打开,便于通行。至于您反映漏水一事,建议由社区进行协调处理。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联合和平桥社区工作人员上楼勘查情况及楼顶情况、消防通道上安装的防盗门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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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8 12: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国家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居然还存在相关部门充当黑恶行为的保护伞?黑恶行为欺负老弱,希望上级领导严肃处置,解决所反映事项。还老百姓一个安稳的生活。我父亲已经走了,我很担心家母也会因此背上沉重心理负担。恳求上级领导深切关注,改善民生。
发表于 2019-6-18 1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贵局在此帖的回复当中前后矛盾,既然是消防通道,11楼住户在此安装防盗门,并非法上锁,怎么不是非法搭建?贵局处理本事项无所作为,态度草率,问题答复极不负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消防通道上可以安装防盗门?亏你们还是执法者,这些非法搭建按照规定是不是应该拆除?你们执法者好好掂量。不要做极不负责任的事,说不负责任的话。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现在11楼住户在楼梯间非法安装并上锁的防盗门依然存在,大门紧闭,岂不是等同于11楼所有的区域都是他们家的私有财产,外人不得进出???此行为叫霸占!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你们所拍的照片,楼上又拉来这么多新砖,11楼又想做什么?还来非法搭建???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你们怎么不拍11楼在楼梯中间安的铁门???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照片里面,11楼还把水龙头安在那里了,是准备还要加倍往这个公摊裸露地段倾倒生活用水,让我家房子漏水给整垮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这件事告到北京,我也要把11楼住户非法搭建和你们的不作为、藐视群众利益、扶强凌弱行为为告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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