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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营山公安扶贫路上,抓到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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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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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山公安治安大队联合森林公安快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男,52岁,营山人)。

5月30日上午8时许,森林公安民警在扶贫路上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有非法狩猎嫌疑,遂联系治安民警增援,在治安大队和森林公安民警协作配合下,经过追踪侦查,于法堂乡玄都村村道路将正欲逃离的嫌疑人郑某挡获,现场查获鸟类电子诱捕器1套、遥控装置1个、门套20副。经审讯,郑某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其多次利用电子诱捕器捕猎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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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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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物证正在鉴定中。

民警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楼主| 发表于 2019-6-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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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四川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今年的禁猎期为3-9月,禁猎期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将从重处罚。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可随时拨打110报警。


发表于 2019-6-4 16: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某涉违《刑法》,物证确凿,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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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事儿干不得。
发表于 2019-6-4 20: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除四害,抓麻雀、全国人民抓麻雀

发表于 2019-6-4 2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里离县城大概八九公里左右,村道公路离乡镇大概一公里左右,那附近人口并不少几乎是农田和民宅。属于安全生产地区,那里并没有森林,认真分析了一下案情不难发现;确实是比较恶劣。第一,在并没有森林的农业耕种区作案属于高难度跨区域犯罪。第二,使用电子诱捕装置以及遥控装置属于高科技犯罪。第三,光天化日之下在安全生产公共产业耕种地区作案手段及其恶劣性质特别严重造成社会影响尤其深远。第四是重点,鸟类停留一般是在树上作案过程必须把鸟儿从树上骗下来,已构成严重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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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5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的禁猎期为3-9月,禁猎期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将从重处罚。

发表于 2019-6-5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5 15: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经常听人说没鸟用,现在可以说鸟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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