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健身的号召下,我加入了冬泳协会,并深深的热爱上了游泳这项运动,每天都要和队友相邀去嘉陵江游泳锻炼身体。今天和往常一样来到江边计划游到对岸再游回来,但是今天错误的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大自然的力量,看似平静的水面,实则暗流涌动,快要靠近对岸时,水流特别的湍急,开弓没有回头箭,游到这个位置了,只能又硬着头皮游回去,顶着湍急的河流,我们被水流冲到了下游,费了九牛二虎只力,好不容易靠到了江中湿地公园的岸边,此时的我们已是精疲力尽,体力严重透支,只能上岸,准备徒步过浮桥,回到对岸。刚刚上岸没走几步就被湿地公园的保安拦住,被告知不能从这里通过,湿地公园位于江中心,唯一和岸上连接的通道就是那座浮桥。我们向保安解释了为什么上岸的原因,但是保安非常坚持原则,说是上面的规定,不允许游泳的人从桥上通过。令人非常气愤的是,我们告诉保安,确实游不动了,再下河游怕有生命危险,保安说:你们淹死了有我啥事?说我们穿泳衣有损市容市貌,当时的浮桥上几乎没有行人,其中一个保安还对我们进行言语上的侮辱,骂我们是没穿衣服的畜生……现在的我们处于进退两难,下去游吧,体力已不支,根本就靠不了对岸,想从桥上走吧,人家又不让,无耐之下,只好借旁边的好心人打110报警。警察来了后,了解了情况,联系了领导,最后终于在警察的带领下,走过浮桥回到了对岸。在此非常感谢南充的110,出警快,办事效率高,为群众排忧解难。回想这件事,主要原因在自己,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渺小的,之后要引以为戒,做自己能力范围之类的事。我想吐槽的是,作为公园的管理者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能不能在人性化点,我们已经解释了原因,并不是故意违反规章制度,作为上岸的唯一通道,不让我们走,难道让体力已极度透支的我们再下河游回去吗?在生命面前,是制度重要还是生命重要?最后还动用了警力才把事情得以解决,这么小的一件事情还要浪费公共资源,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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