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离奇的彩票纠纷事件刷爆了朋友圈,四川乐山购彩者小吴买了一张彩票遗忘在了彩票店,被丢进了废票箱,两个多小时后再寻找却发现已被人捡走,他只好又重新打印了一模一样的彩票。最终,该彩票中了69万元大奖。小吴兑了一份大奖后,希望捡走彩票的男子将另一张彩票也能物归原主,至于奖金可协商解决。但据了解,目前另一张中奖彩票已经成功兑奖69万元,乐山男子邢运(化名)承认就是凭捡到的彩票兑奖的,他认为这是从废票箱里捡的,这是运气。
体彩中心的回复是让当事人尽快确权,可是彩票中奖后兑奖是一种“认票不认人”的行为。故此体彩中心只能将彩票中奖奖金兑给“拿着中奖彩票”的那一位!但是从法律角度分析,有人认为:小吴前面购买的那张彩票属于遗失物,邢运(化名)既然承认中奖彩票也是捡到的,并且小吴先生也联系过邢运(化名)想让其将中奖彩票物归原主,邢运(化名)拒绝,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270条: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所以,中奖奖金应该是小吴的,而非捡彩票的邢运(化名)的,当然有人也认为,既然彩票规则是认票不认人,应该属于邢运(化名)的。
无独有偶,又是一起有关彩票的事假发生。前几天绵阳一奔驰车主,他的奔驰车被砸坏,起因是因楼上有一户人家在装修房子,请来安装空调的小工不小心将瓷砖掉落到楼下砸坏汽车,装修房主和小工都承认该赔偿,但是两人都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奔驰车主见小工条件不好,故此让其他们二人一人买了150元共计300元的彩票当做赔偿。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件事到底是装修房主的责任呢?还是小工的责任呢?假如说,作为赔偿物的彩票中奖的话,同时装修房主和小工都并没有把彩票立即给到奔驰车主手上的话,中奖奖金算宝马车主的?还是装修房主的?或者是小工的呢?大家都来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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