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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交警解读6月1日起实施的10项交管“放管服”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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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2018年公安部交管局出台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便民新举措,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2019年,公安部交管局继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在原20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再推新10项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重点突出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6月1日,公安部交管1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将在成都正式落地实施。昨天,市交管局车管所进行了权威解读。
  “异地通办”业务有哪些
  (一)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内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办理初次申请、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住宿登记等凭证、证明。
  注意:
  1.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外国人等其他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按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2.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境外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的情形除外。
  3.全市具有对应车型培训资质的机动车驾驶人驾培机构,可受理此项业务。
  (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注意:
  1. 内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其他人员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证件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 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境外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的情形;
  3.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
  4.对申请人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以及准考证明过期、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次数已达五次仍未合格的,可以重新在现居住地驾培机构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自动注销,且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变更一次考试的措施。
  5.我市各市县交警大队、交警一至十三分局公安车管窗口均可办理此项业务,可受理此项业务。
  (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注意:
  1.属于持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办理;
  2.属于持有外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申请办理;
  3.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外国人等其他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按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4.不包括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境外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的情形。
  5.全市具有对应车型培训资质的机动车驾驶人驾培机构,可受理此项业务。
  (四)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注意:
  1. 不符合电子化档案转递条件的车辆,或不属于120个试点城市的车辆办理转籍业务仍按照原有机动车迁入或迁出流程办理,需到迁出地查验车辆、提取纸质资料。
  2.办理时,可以先通过向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出地车管所申请,或在互联网(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三种方式办理申请。
  3.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受理转入及转出申请;全市各新车注册登记服务站及公安窗口可受理转出的申请。
  (五)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实现摩托车“异地通检”。实行注册登记6年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
  注意:
  1.虽免于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但仍应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检验标志;
  2.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3.超过5年没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6年内仍按规定检验。
  “便捷快办”服务看这里
  (六)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按规定的程序在市车管所统一备案后,在其他窗口办理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为群众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注意:
  我市已于2015年12月实现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目前,我市已有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13家:工商银行、成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一汽汽车金融、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
  (七)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注意:
  1.机动车号牌互换的车辆必须属于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在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且系非营运机动车;
  2. 对已办理号牌互换的机动车,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3. 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车主,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或者注销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应当先行办理相关变更备案。
  4. 2019年6月1日前已办理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转移保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5. 机动车号牌互换在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各新车注册登记服务站及公安窗口可受理。
  (八)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注意:
  截至目前,我市[含区(市)县]已开办互联网办理临牌业务的社会化服务点共计417家,月均办理临时号牌业务3万余副。自2016年以来,已为70万余名购车群众现场即刻办理了车辆临时号牌。
  (九)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也为车辆登记业务延伸下放创造便利条件,更好推行购买车辆、缴纳税费、登记上牌等“一站式”服务。
  注意:
  对2019年6月1日前购买的,仍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十)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6月1日后,将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部署,逐渐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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