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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听取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彻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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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5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出席会议,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云南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云南省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韩勇向陈豪、阮成发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郭声琨同志讲话精神,要求云南省按照督导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督导组向云南省移交了《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问题清单》《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

韩勇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指示批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重大案件专案组组长,对重要案件亲自部署,听取汇报,坚决排除干扰阻力,为全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表率。结合地区实际增列4类专项斗争主攻重点,加大对重点案件、线索的督办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涉嫌充当“保护伞”案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察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新坐标、新要求,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督导中发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政治站位方面,在州县层面,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将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和推进。依法严惩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线索核查不深不透,案件查办进展缓慢,还没有形成高压态势,与中央部署要求有差距。综合治理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乱象治理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有的行业和领域还存在监管盲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空间和条件。深挖彻查方面,一些地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挖得不够深。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地区没有把基层组织建设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从督导组受理的来信来电举报来看,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的监管还不到位。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地区对专项斗争的基础保障不足,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不深,组织领导不够得力。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韩勇提出了六条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效果,增强紧迫感,乘胜追击打好攻坚战、歼灭战。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乱象治理力度,从源头防止黑恶势力滋生。四是进一步在深挖彻查上取得突破,推动各地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确保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陈豪表示,督导组反馈的督导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我省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坚决带头承担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强大攻势,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陈豪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把督导整改、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政治标尺,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督导整改。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动真碰硬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保障整改,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紧扣三年为期目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抓好社会乱象治理,强力推进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督导组还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云南省委表示,省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成员,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昆明市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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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27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5-27 1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28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果20多年前,他因犯强奸、故意伤害等罪被判处死刑。20多年后,他为什么会死而复生出现在又一起涉黑案件中?孙小果究竟是什么人?在他被判处死刑的这20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全国扫黑办已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追踪!

发表于 2019-5-28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30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孙小果案部分情况。据了解,孙小果在第二次强奸罪时原本已判处死刑,一名疑似同案犯执行了全部刑期,而孙小果本人如何再审并进行改判,做到“死里逃生”?

针对本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高度重视,但所涉及的刑事法律及程序问题,仍然值得探讨。

【“ 枪下留人”?——孙小果死刑没有得到执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状态】

首先,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判决生效之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应当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存在减刑的可能性。(当然,如果死刑缓刑二年执行,这种仍然可以依据《刑法》等规定进行减刑)

而所谓的“枪下留人”仅存在于两种情况:一是死刑尚未执行死刑时,死刑的生效裁判依据法定程序被撤销的;二是死刑尚未执行时,发现罪犯系怀孕妇女,有且只有这两种情况,可以阻止死刑的执行。

而孙小果的案件,在生效判决没有被撤销的情况下,死刑没有得到执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状态,可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徇私枉法。

【发明专利助其减刑?——死刑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减刑之说】

据报道,孙小果凭借“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助其减刑。实际上,无论是立功还是重大立功,均可能影响减刑。但是在死刑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减刑之说,故即使存在重大立功,也难以阻却死刑的执行。

孙小果案件暴露出司法程序、执行程序中的诸多漏洞,例如死刑的执行、服刑人员立功的认定标准、保外就医、减刑制度及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责和责任追究等。

静候最终结果,相信参与枉法的相关责任人员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而且若孙小果的死刑生效判决未被撤销,死刑仍将会得到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19-6-4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要案督办组”来了,孙小果能办成铁实的铁案吗

新闻越短事越大。6月4日午后,一条连标点在内、仅有短短32字的新闻刷屏网络——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今日进驻昆明。

这是著名的孙小果案最新进展信息。所谓著名,未必说孙小果是黑恶犯罪人员中最黑的,而是对于这个黑恶人物,人们普通认为背后的黑幕是墨黑墨黑的。

如此简短的消息,传播出刷屏效果,并非大快人心,而是对真相大白,增添了信心。

“子弹”飞了有些日子了。在这个人物的命运身上,所有的疑惑、焦虑、期待、不安,都指向的是法治的公信力。全国扫黑办此时此刻派出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专程督办孙小果案,与舆情、与案情,都是匹配的。这是这条超短新闻,让人看到真相起底的希望、看到法治信心的关键所在。哪怕孙小果背后的亲爹、亲妈、继父,真像此前云南官方通报的那样普普通通,人们或许也会信服。人们关注的是真相,不是一定要有“超级大人物”被深挖的结果。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就是真相。

孙小果是在这一轮扫黑除恶中,偶然被起底、继而被传奇了的黑恶人物。20年前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维持原判,死刑被核准,枪声没听见,枪下悄没无声地留人了。但孙小果并没有悄然苟活于狱中,而是改为死缓之后启动再审,死缓改判有期徒刑20年。而作恶多端却不学无术的孙小果,事后还凭“发明专利”再获判刑,出狱之后再做生意、再活出一个黑恶势力成员的模样。作家们写不出来的故事,孙小果用生命活出来了。拍案惊奇,莫过如此。

在全社会高度质疑、十分关注之下,孙小果的母亲、父亲、继父等关键疑点人物,终于被挤牙膏式倒逼了出来。但围观群众扒拉出来一看,都是“平常之辈”,且死的死了,病的病了,当年该处理的也都处理了。而与此同时,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称,有关部门已对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的省监狱管理局1名干警、省一监1名干警、省二监2名干警采取逮捕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调查中。通报还称,相关部门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重要关系人等11人采取留置措施。

看得出,这是给孙小果这名死刑犯开“生命电梯”的相关人物。但人们看不出这个“普通”家庭何以能够使唤司法系统“一条龙”,集体服务这条生命的事实与逻辑关联性。死刑犯的生命在死亡地带如同搭乘一架暗梯悄然直降,如此神助,铁定是法治堕落。而真正的普通人普遍认为,法治权力的拥有者集体为孙小果而堕落,要么遇到了更大的权力,要么收到了足够的好处。否则法治不会自甘堕落。更何况围绕孙小果这条命,不只是司法系统这“一条龙”在为之开“电梯”,此前涉及到的当地媒体反转性报道、改姓换名、修改年龄、保外就医、发明创造、经营涉黑等等,都能让人感觉孙小果的背后,是当地整个社会能够为这条生命提供服务、发挥作用的,都被玩转了。他的背后,到底是很大的一盘棋,还是更大的“一条龙”,官方没能释疑,人们无法释怀。

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进驻昆明,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作——此前“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今天看来办得还不够“铁”。先不说背后是否深挖不彻底、彻查不到位,也不说是否这一波操作又“手软”,但至少,关注此案的围观群众心里不铁实,不踏实。因此,全国扫黑办派出“大要案督办组”专程进驻昆明督办孙小果案,可以视作是对督办案件的追加督办,是对法治程序的追加彻查,以期起底更多的真相,拉直社会的疑问。这一步,走得很到位,也值得全社会的期待。

法治面前,谁为当年的死刑犯低下头颅提供服务,谁就应该为今天的法治付出代价。但真相不在谁低下过头颅,而在于是谁能够让这些有头有脸有权力的人们,愿意附首听命。这个真相起底了,事实与逻辑关系理顺了,真相也就在了,法治就好办了。人们期待的,正在于此。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1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云南省官方通报,孙小果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82年与孙鹤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6月4日,《紧急呼叫》走访孙小果生父生前工作过的单位。同事透露,陈某离婚后,入职本单位食堂工作住进福利房。因一人养两个儿子负担重,为更高收入,又申请下调到业务公司,并将两个孩子交接给前妻孙鹤予继续抚养。根据通报,未发现孙小果生父陈某涉及孙小果案。

发表于 2019-6-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

发表于 2019-6-29 1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29 1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网络上不让发布孙小果的东西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19-7-13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xinzhenyi 发表于 2019-6-29 18:15
最近网络上不让发布孙小果的东西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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