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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买房时如何处置面积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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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房者在接房时得知房屋面积不够的情况司空见惯,这种现象因此令买房者非常头痛。那样,买房时如何解决面积的差别?下面由北京律师www.lawtime.cn/beijing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买房时怎样解决面积的差别
  一般,如今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房子购销合同都没有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一般是3%。面积偏差比绝对值在3%之内的一般承诺按实结算房款,面积偏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者或是退房或者是约定房地产商应当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样的话,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提议还是能够容忍面积偏差比绝对值在3%之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再一个提醒,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时候,要留意有某些占比数字。例如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种占比数字,作为买房者必须要留意,稍稍差一个百分数,好多东西就差太多。 在交易的时候一个是签署认购书,第二个签署买房合同,买房合同有个补充协议,这一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子订购合同里沒有写明的事由一般在补充条文里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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