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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将严查电动车加装雨篷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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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城区摩托车和电动车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一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雨蓬装置,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群众反映强烈。据统计仅2018年,雁江区就因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雨篷引发交通事故210余起,造成120余人受伤,7人死亡,安全形势严峻。应广大人民群众取缔非法装置的呼吁和要求,市公安交警决定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通行和整治。
加装遮阳伞和雨蓬安全隐患主要有:
一、遮挡视线、影响观察。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加视野盲区,雨、雪天气前档更是模糊不清,严重影响对车辆、行人和路况的观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重心不稳、难以控制。车辆非法改装后,重心改变,迎风阻力增加,行驶时,遮阳伞和雨篷迎风飘动,车辆随之摆动,难以控制、失去方向;遇侧风极易发生车辆侧翻事故。
三、违法改装、伤及他人。车体面积扩大,影响车辆的机动灵活性,增加碰擦事故的发生率;突出、尖锐、锋利的伞骨架和蓬顶边角与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经常发生刺伤他人面部和眼睛的事故。
四、形如利剑、加重伤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装在车身外部的遮阳伞和雨篷首先受力变形,支撑杆、伞骨架、边框会在事故发生瞬间刺穿驾驶人的面部、颈部甚至腹脏、心脏,加重事故伤害后果。
摩托车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处5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之规定,处50元罚款,并强制拆除加装的遮阳伞和雨篷。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血淋淋的案例警示我们,交通安全猛于虎,容不得半点大意。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在公交交警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自觉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伞、雨篷,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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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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