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停建如何解决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民生问题?! 我认识一大龄小伙子,无一技之长,体弱无能,无职、无业、无收入,生活来源靠做时有时无的零工艰难度日,因家贫只有一小间旧门面瓦房,确实容不下他和继母、幼弟三人同吃同住,因此,长期在县城租房居住,无房无法成家;从血缘亲情,到天理、国法、人情、道德、良知,他都不愿致本就悲惨不幸的继母和幼弟,更是雪上加霜,去走绝路。 但是,他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女友,准备结婚,因为连套公租房都找不到,原因是他所在地方早已停建经济适用、廉租、公租等保障性安居住房了。结婚是人生之大事,他如今为此心急如焚,没有住房女友不和他结婚。 如今像他这样既租不起、更买不起住房的城镇特殊极端困境大龄青年,在住房方面,确实需要党委政府给予更多关怀、优惠、扶持,才能及时解决他们的急需问题和特殊极端困难。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早已停建经济适用、廉租、公租等保障性安居住房了,确实没有房源解决众多与他同样的根本问题。 社会特殊弱势群体,任何一个人,对社会和人生总是抱有希望的,但是在极端困难时,得不到任何温暖和帮助,活得没有任何盼头、没有任何滋味,反复经历了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过程的极端困难者的厌世情绪,破罐子破摔的行为,无疑就是危害社会。为了不让城镇特殊极端困境大龄青年危害社会,就必须为他们营造积极向上的信心。因此,党委政府确实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优惠和扶持,对她们的问题和困难必须给予及时解决,而不是事后来充当“灭火器”。 希望所有城镇特殊极端困境大龄青年,都能在自己的努力下,和党委政府更多的关怀、优惠、扶持下,早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致富,成家立业,添子抱孙。为此,建议给予住房补贴费和尽快复建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