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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广安区民政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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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农村,70多岁的高龄,户口本上只有他一个人,住泥土房,家境贫寒,无经济来源,有出嫁的女儿,能否吃低保。孤寡老人找村上领导,领导说不符合低保标准,因为有女儿,老人长期吃药,无经济来源。进大门口路 垮了,就从后门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反应,就想问问低保标准,人家吃低保条件都比老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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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区民政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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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所反映的 “低保办理”问题答复如下:
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为:凡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840元/年.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可申请享受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果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不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反之则可按程序办理低保。根据您在网上留言信息不能确定其法定赡养义务人是否具有赡养能力,因此不能判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具体事宜欢迎你来电咨询,电话号码为0826-2235383,0826-22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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