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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广安区开展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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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加州阳光的业主在滨江路散步被狗咬了,加州业主说打狂犬疫苗接近400元。狗主人400元都不想赔,态度恶劣,引起围观群众指责这狗主人。加州阳光业主报警,警车拉到浓洄医院去打,医生说,开放性狗咬伤,要加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一共遭了2000多元,狗主人心服口服。
       一些狗主人散步不自觉,把狗放起,甚至有的狗主人骑着摩托与狼狗赛跑,多条狗在滨江路、大桥约会、亲热或打架咬伤,恐吓散步的群众,偶有咬伤散步的市民,市民已多次拨打110,警察来了,有的狗主人就把狗套起,警察离开了,有的狗主人又把狗放起。警察说,这要联合综合执法局才能依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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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暖,出门遛狗的群众越来越多。为加强协兴园区犬只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协兴园区从即日起将组织夜间巡逻队伍,在小平故里景区道路、小平故里路,福兴大道等犬类限养区加大犬只管理力度,启动文明养犬集中宣传和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养犬人自觉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广大游客和辖区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

那么,文明养犬应该遵守那些规定?各位养狗人士可以对照以下规定检查自己是否已经做到。
1、限养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2、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犬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3、携犬出户须在所携犬颈部悬挂准养标志与免疫标志,以备查验;
4、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
5、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6、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
7、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8、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9、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做到以上几点外,另外有四点特别需要注意。
1、及时清理狗狗在户外的排泄物。不及时清理狗狗粪便,一方面影响环境和路人,一方面给环卫工人带来不便。所以出门时拿个小袋子或者带点纸,随时做一个铲屎官
2、阻止狗狗吠叫。在狗狗吠叫时,主人应尽快控制住,对于爱叫的犬种,做好训练很有必要。
3、按时带狗接种疫苗。狗狗须按时做各种免疫,不仅是为了狗狗的健康,更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负责。
4、及时给狗狗上户口。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1、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犬类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拒绝、阻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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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区城管执法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13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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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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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个3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已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将尽快回复于您。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0日
发表于 2019-5-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个33”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况,根据现有职责,我局已责成北辰、浓洄执法大队及夜间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宣传引导养犬人自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物,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卫生。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防疫部门做好城区犬只管理的相关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3日

发表于 2019-5-8 08: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5-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应该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街上全是未佩戴狗牌的狗。
kyy

发表于 2019-5-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里乱养狗不管的话很好治

发表于 2019-5-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4、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
这一条应该改为外出必带嘴套

发表于 2019-5-8 1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滨江路夜晚的大狗有多条散养,巡逻的警察和城管应该依法治理

发表于 2019-5-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对饲养犬只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户外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的,一律予以击杀,并追究主人责任。

发表于 2019-5-8 1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养狗的,对你父母有狗一办就好。

发表于 2019-5-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联通讯 发表于 2019-5-8 08:59
狗狗不系绳到处街上乱窜的直接击杀

这个可以有

发表于 2019-5-8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在说些啥子哦,直接击杀?你把他们的狗爹狗妈直接击杀了那还得鸟,天天带他们出去遛遛的狗儿子们也不会答应噻。虽然这些狗儿子们素质极为低下,但他们是畜生得嘛,和人肯定是有区别的噻。是有那么些狗儿子不想给他们的爹妈套绳,套嘴套,大家要理解这是他们的一片孝心嘛。

发表于 2019-5-8 1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迫在眉急,首当其冲,务必严惩…

发表于 2019-5-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广安市都应该整治养犬

发表于 2019-5-8 14: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5-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整反了,宠物比人金贵。

发表于 2019-5-8 2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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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桥的大狗在警车和警察面前散养约会,警察说莫法管

 楼主| 发表于 2019-5-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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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犬散养太吓人了

发表于 2019-5-9 1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发表于 2019-5-9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是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发表于 2019-5-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治理养狗刻不容缓,现在市民广场、思源广场已经被各种狗占领,尤其是大狗好多,吓人,这么多小朋友玩耍,被咬伤怎么办。狂犬病一旦发作必死无疑!建议公安、城管、街道、社区联合成立打狗队,对不系绳子、绳子过长、不按规定时间遛狗、进入公园的狗要开展捕杀,坚持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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