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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巴中论坛发帖《为何村政策一改再改,恩阳》,现在我们将做如下回复:因目前我们无法确认你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确认你享受的相关政策情况。根据你关注的问题,如你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就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保障政策作如下解释。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申请享受以下几点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1、易地扶贫搬迁。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补助,且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我区对进入城区购房、场镇(柳林食品工业园)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投亲靠友5类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建设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人均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对于鳏、寡、孤、独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建设廉租房、幸福院等方式进行安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我区具体面积标准为:2人户不超过50㎡、3人户不超过75㎡、4人户不超过100㎡、5人户不超过125㎡、6人以上(含6人)户不超过150㎡。到恩阳城区购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不在农村再建新房且将原宅基地复垦的,除按人均补助3.5万元购房款外,对复垦的宅基地(含院坝)再给予150元/㎡补助。到食品工业园区、场镇购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不在农村再建新房且将原宅基地复垦的,除按人均补助3万元购房款外,对复垦的宅基地(含院坝)再给予150元/㎡补助。要求为:当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当年搬迁入住新房,当年拆旧复垦。(区发改局负责实施)
2、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3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户、低保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区住建局负责实施)
3、土地增减挂钩。集中安置区内新建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5平方米,单户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综合占地面积为50—70平方米。选择在集中安置区的农户,按拆旧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给予拆旧补助,具体标准为:砖木结构房屋260元/㎡、土坯房150元/㎡、简易结构房屋120元/㎡、院坝120—150元/㎡(土院坝120元/㎡,混凝土院坝140元/㎡,石院坝150元/㎡),并在房屋拆除之日起,按300元/月/户支付过渡安置费,其最长不超过1年,但因投资原因除外。选择货币安置的农户,需提供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在恩阳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农户,按拆旧房屋占地面积再增加100元/㎡的宅基地退出奖励;在恩阳辖区场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按拆旧房屋占地面积再增加30元/㎡的宅基地退出奖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
4、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一般地区一般户2.5万元/户,并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1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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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扶贫开发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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