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工资方面每个月里都是会有一个固定的发放时间,如遇特殊的情况除外比如节假日、其他情况等等。这种时候可能就会延迟一两天,那么如果遇到延迟发放这些工资有赔偿或者补偿一类的说法吗?
延迟发放工资,不一定是要支付补偿金。只有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依然不支付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一般的情况对于工资的延迟发放,并不需要进行赔偿,如遇企业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又或者被劳动监察警告后仍然不改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赔偿,这个赔偿方面的话会涉及到双倍工资,或者是赔偿金。以上资料来源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www.lawtime.cn/chengdu,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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