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网民质疑彭州传染病医院医生拖延致病人死亡”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患者刘XX,女性,51岁,家住彭州市敖平镇平安村11组。因“咳嗽、咳痰伴发热3天”经当地医院诊断“甲型流行性感冒合并肺部感染”于2019年2月4日转入彭州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2019年2月7日10:00点,经胸部摄片提示患者肺部感染扩散,医生立即将病情告知家属并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在取得家属同意转院后,值班医生立即与成都市传染病医院联系住院床位事宜。2019年2月7日11:50,患者在上救护车准备转院时突发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以转院不及时与该院发生争议。在处理该起争议过程中,家属拒绝做尸检、拒绝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临床鉴定、拒绝向人民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该起争议,坚持要医院赔偿人民币90余万元。经彭州市公安局、彭州市卫健局(原彭州市卫计局)和彭州市敖平镇政府等部门反复协调,于2019年2月14日医患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调解协议,使该起争议得到最终解决。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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