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641|评论: 7

[群众呼声] 警惕:交警罚款新方式![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明 :本人爱党、 爱国,在网上一直跟美帝美分作斗争,属于“自干五”一类。同时,交警同志们辛苦了,你们从事的也是一项高尚的职业!@成都市长

正文:

  最近,路过天府4街,电话响了,马上靠边接电话,车都没熄火,一辆警用摩托车斜插过来,挡在车前,手拿相机,说到:你已经违法,取证已经完成。我猜想是在我打电话过程中后面拍了一张照片。相机男递过来一张宣传单子:文明守法,低碳出行!上面标明本次违法罚金及扣分。

  我依稀记得道法处理一般原则:一劝离二警告三罚款,现在成了只要在车后面拍了一张照片,你就要被罚款扣分

  难怪最近招那么多交通协管。

  执法权变现太容易了!

  你们的罚没收入高了!

一个社会最可怕的就是执法权变现!

  民心走向会怎样呢?

最后,友情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除了注意禁止停车标志和路上的标线以外,马路牙子上的线也要留意。
============================
  编辑备注:成都交警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5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6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4-2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成都市高新区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决定,为进一步维护我市高新南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绿色道路交通环境。在我市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天府大道中段(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打造“高新南区高品质绿色交通示范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高新南区道路上通过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
一、在施划禁止停车黄色实线的路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在施划禁止长时停车黄色虚线的路段,允许机动车临时上下客、装卸货物等情况临时停放,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临时停放车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临时停放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二、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停放。
四、对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五、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                        
六、在高新南区绿色出行示范区内,考虑到群众出行的情况,在每条街道上施划有至少二处黄色虚线位置可以临时上下客停放,交管局正在研究是否施划更多的临时停放点位。
满意(0)
不满意(5)

发表于 2019-4-2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新区那边和东站北站一样是严管区,你停车的地方绝对是划了黄线的

发表于 2019-4-25 2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就算是人来了马上驶离,也被记入系统,无耻至极,我也被罚了150,我还是停路边,进店取个东西,看到协管,我马上就上车驶离,照样罚款,坐标南充市长青路。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