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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我们家的房子和财产!真的说没就没了吗?我的继父有儿有女,真的能说成是五保护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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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简阳市到底属于资阳管?还是属于成都市管啊?我们是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而且还是贫困到没有比我们更贫困的(低保户)家庭!
我们这个样子的家庭情况!还有人打我们的主意!真的是太残忍人!
威逼我继父按了两次手印!而且还是在2017年国家为我们精准脱贫,为我们修建房子。
住在成都的我一次又一次为在苏州打工的弟弟申请扶贫房被阻拦到2017年12月份左右!扶贫房没为我弟弟申请到!反而连我们家起码还有的破土房也没了!包括我们房子里所有虽不值多少钱的财产全没了!立在我家房子位置上的以经是陈华兴修建好的板房了!
尊敬的各位领导,陈华兴1995年把94点几个平方房子卖给我家后,陈华兴全家户口迁出了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
陈华兴2017年和我们万家坝村2组的队长去石盘镇敬老院!威逼我继父按手印把我家1995年买的房子无条件退还给他!他狗日的真的太可恶了!他仗着有我们石桥镇国土局(付某平)帮助他!把以经变更在我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94点几个平方房子给我家说来与我们无关了!一说起(付某平)我真是鬼火冒!他忘了自己的身份!而且他还是党员啊!我只读了小学二年级!但是我不会打胡乱说啊!
他真的太吓人了!我们简阳市的(易恩弟)市长不知道吧?(付某平)胡作非为害我们小老百姓!我的弟弟一无所有无家可归!我天天这样四处叫冤向什么话嘛!事实证据明明摆在眼前!老天看见的,我们当地的村民都是看得见的。
接下来又说我继父按的第二个手印了!我想大概是2018年按的吧!说我继父的拆迁补偿款和以后的拆迁安置房被他们抢了!也许是我自己的多想了!但是让我继父按手印把以后的拆迁安置房给石盘镇(敬老院)这样做是符合哪一条啊?
我继父不止是有我们姐弟俩,我继父户口簿上儿子,媳妇,孙子都有啊,我继父怎么就成了(五保户)
我继父户籍地石盘镇斩龙村5组在过年前每户打了(5万块)拆迁补偿款,他们说我继父没有房子所有就没有(5万块)我继父除了房子早就垮了以外,和斩龙村5组的村民没区别。
我真的是忙不过来了!我们万家坝村2组被陈华兴一个成都市户籍的人抢得一干二净!我们万家坝村2组马上也要拆迁了!他们现在说陈华兴是违法的了!他们要拖时间!到时候一旦拆迁我家一户该享有的拆迁补偿被抢走了!我的弟弟以后咋个生存!
我讨不回来不止是我弟弟以后没法生存!我继父那不是真的只有在石盘镇敬老院住一辈子了啊!先讨回我们万家坝村2组的在说。
以免我继父也担心他到时候没地方住!我继父那天还对我说,你这么闹下去到时候我不是也没地方住了啊!想想也是!我们姐弟俩如今落到这个地步!到时候石盘镇敬老院不让我继父住那里了怎么办!
确实是够残忍的!我们无权无势!我们亲戚朋友少!我们无人撑腰!
但是要欺负我的亲人,我在没本事我也不认,除非制造个小意外收了我小命!敢这样子欺负人!真的可恶又可耻!来欺负我们这个样子的低保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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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简阳市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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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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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杜脱帮:
   您好!简阳市于2016年5月从资阳划归成都代管;现就您提出几个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房屋及财产被侵占的问题
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但双方没有签订购买协议。2010年您母亲去世,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后,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若您对该房屋有异议,建议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二、关于陈华兴全家户籍迁出后回原址修建房屋的问题
经调查石桥镇万家坝村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以及您的继父梁均安和陈华兴本人,情况是:陈华兴原是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社员,有一处双证齐全的房屋,于1996年因购买经济户口将户口迁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现户口在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于2017年9月在原籍(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未经审批将房屋拆除重建。我局已对其违法建房一事依法调查处理,于2018年8月15日对陈华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其送达了《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363号),责令陈华兴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0.4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陈华兴未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2019年2月18日,我局再次向陈华兴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陈华兴仍未履行催告义务。2019年3月18日我局向简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363号),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以下裁定:准予执行(2018)363号《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0.4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由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近期,我局将按照法院裁定意见对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修建的房屋进行查封。
欢迎您来人来电咨询陈华兴违法建设房屋的查封情况。
联系单位:简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政府街161号)
联系电话:028-27223769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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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女士: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石盘镇人民政府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1.关于梁均安是否是特困人员(五保户)的问题。按照政策,简阳划归成都代管后,自2017年元月1日起所有五保户更名为特困户。你父亲1994年去世,斩龙村村民梁均安于1996年与你母亲胡云秀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也没有将户口迁入合户,2010年胡云秀离世,梁均安离开胡云秀家到广州打工。2014年回来,由于房屋已经垮掉,只能寄居亲戚朋友家。2015年在时任村干部胡世文的引荐下,梁均安到石盘镇朝阳敬老院居住,时年梁均安65岁,在村社干部及张道英的签字同意下按照程序办理了五保集中供养手续,在院期间你分六次打款计2200元给梁均安本人使用,由于梁均安本人没有账户,每次是打到敬老院院长张光文私人账户上,由张光文取现金给梁均安,梁本人也承认收到此款。此外梁均安在敬老院的生活起居,均按照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管理,敬老院未向您及梁均安本人收取过任何费用。梁均安本人自入院起就被纳入我镇五保供养对象。
2.关于梁均安在拆迁过程中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抢了一事,不属实。按照简阳市征地拆迁政策,梁均安在斩龙村五社属于有户无房的被安置对象,梁均安选择的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款195800元。按照文件精神是要在整社全征全转后才能完成补偿。政府春节前支付斩龙村每户5万元补偿款是补偿该村已经签订协议且有户有房的农户的房屋补偿款,因梁均安没有房屋,所以没有支付梁均安的5万元。 2019年4月10日石盘镇敬老院院长以及梁均安分别与您取得联系要求您到敬老院现场处理此问题,您本人表示近期之内会到敬老院进行问题处理。   



                                                                                                                                                                                    简阳市石盘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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