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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发展] 奇葩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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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艳楠为什么如此搡作?
https://www.mala.cn/thread-15571949-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mmexport1555654079599.jpg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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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求助】请唱歌乡帮扶干部赵曙光退还贫困户交的危改资金,学生书学费告急![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5310829-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这个的关闭,艳楠不会说不知道吧?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偷偷关闭了我的帖子?
https://www.mala.cn/thread-15573790-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这标语出自何处?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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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报道,我就打电话给打黑除恶办,咱们看看谁怕谁?”乍听这句“霸气侧漏”的话,你可能有些惊愕:这是在威胁记者呢,还是对“扫黑除恶”的低级黑?
   
这段狠话是内蒙古晨报曝光的,其箭头直指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工商所副所长杨黎军。点名曝光外,该报还曝出了当时的“现场采访录音”。
   
耐人寻味的是,新京报记者打电话向杨黎军求证时,杨黎军先矢口否认称“没那么说过”“我根本就没说过这些话”,接着听到那段录音已公布又改口称“当时那个情况下……工作正忙中”“他给我掐头去尾这么说的”,之后又说“我不跟你解释了”“我正在忙”。而内蒙古晨报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所公布录音没有掐头去尾。

截至4月18日21时许,赛罕区网信办及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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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打脸”式否认 VS 硬核证据

乍看似乎是各执一词,但在采访录音已留证、声音比对可确认这两次受访者系同一个人的情况下,涉事副所长杨黎军起初的否认恐怕很难站得住脚,他之后的说法则如同自己“打脸”——承认说了这话,却表示音频被掐头去尾。

到底有没有掐头去尾,随着当地官方介入,真相不难廓清。但从目前看,杨黎军那些“雷语”并非为构陷而伪造,这点他也很难用口径多变的说辞自我洗白。
   
这场基层官员和本地媒体的“冲撞”,的确来得剧烈,但起因并不复杂:4月18日,内蒙古晨报公号刊发了《记者帮呼市百名学生维权 遭呼伦南路工商所副所长怒怼:“你算个啥?”》的报道,称其曾于3月29日报道了“塔林健身中心突然停业,100多名学生会员卡无法使用”一事,此后作为属地监管部门的呼伦南路工商所介入协调。之后记者追踪此事,却接连在该工商所副所长杨黎军那“碰壁”。
   
根据媒体复盘,针对这起“健身房坑了百余学生”纠纷,涉事工商所副所长面对记者采访的态度,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先是“百般躲闪”。4月8日、14日,记者两次致电给杨黎军,对方先后表示“我们正在调解”、“我正休息”,还夹杂了“我不接受你的问询”、“你不要给我打电话”等回复;17日,因学生反映退款诉求,记者前往该所采访,他又称“不想跟你说”。所辖领域发生消费纠纷,还涉及百余名学生权益,身为工商所领导,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责问记者为何采访自己,这分明是对官僚主义的“活体演绎”。
   
后是“恼羞成怒”。17日当天,面对记者现场追问,杨黎军情绪骤变,直接怒怼记者:“肯定不接受你采访,你算个啥?”“内蒙古晨报算个啥?诈唬谁呢你在这?”当记者称会如实报道此事时,他还直接甩出了“你敢报道,我就敢打电话给打黑除恶办”之类的狠话。
   
杨黎军如今辩称当时是“工作正忙中”,言下之意是被打扰后口不择言。可无论如何,拿“打电话给打黑除恶办”威胁记者,都不该出自官员之口:这莫非是嫌先前的“官员雷语”集锦不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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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扫黑除恶”威胁记者是顶风犯事
   
如果说,作为基层工商官员不正面回应辖区内“坑客”纠纷,却反过来斥媒体和记者“算个啥”,已暴露出对舆论监督的敌视和蔑视,那这句带有威胁意味的“打电话给打黑除恶办”,则不啻为对舆论应对水平和自身法治素养的“出卖”。就算整个对话过程真被“剪辑”,这些话都“洗不白”。
   
就在近段时间,扫黑除恶“箭头”瞄错靶子的事件接连曝出:从湖南湘潭、山西忻州、河北井陉三地被曝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到镇扫黑除恶宣传册将“医生”列入“中国10大黑心企业”,再到江西上饶市广丰区某街道发通知“不限期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都激起了巨大的争议。

这些事件既是对扫黑除恶的抹黑,也引发了公众对“打黑变黑打”的顾虑。最终涉事各地也为此启动了道歉和问责程序。这对其他地方也不无警示价值:扫黑除恶得务求精准,它要打击的是真正的“黑社会”、“恶势力”,而不能轻易将“黑恶”的外延扩大化,更不能打着正义旗号行挟私打击之实,去敲打那些不听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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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鉴在前,这位工商所副所长却不“长点心”,仍拿“扫黑除恶”来威胁记者,无疑是顶风犯事。官威虽盛,却终归是目无法纪。

就算这只是口头威胁,排斥舆论监督与扭曲扫黑除恶本意,也是甩不掉的“两口锅”。

要知道,媒体监督权、记者采访权受政策法规明文保障,拿扫黑除恶的大棒挥向记者,是对其法定权利的倾轧,还可能在“噤声效应”中造成舆论监督空间萎缩。
   
而在中央明确“扫黑除恶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的背景下,拿扫黑除恶作为“反制”正常舆论监督的“黑武器”,本身也是损害扫黑除恶的严肃性——将记者正常采访行为纳入黑恶范畴,对“黑恶”的界定已不只是随意,更显恶意。
   
扫黑除恶的目的,是“让不法向法低头”,而不是成为“不法者打击守法者”的工具。拿“打电话给打黑办”威胁记者,是对扫黑除恶内涵的人为扭曲,也是对舆论监督的伤害。这不能被简单地归为“有权任性”,更应看作认知错向。个别官员的这种深层次的“官”念之偏,不可不纠。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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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一副局长竟是黑恶势力头目!他从会场上被带走!

2019-04-19

  刚刚,安徽省阜阳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扫黑除恶通告。通告称,4月17日,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在颍上县抓获以张志勇、张志斌(小名:三毛)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

  据了解,张志勇为颍上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斌(小名:三毛)是张志勇的弟弟。消息人士称,4月17日上午,张志勇被上级公安人员直接从会场带走。




  刚刚发布的通告称,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机关随时接待、受理举报人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提供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对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10000元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为该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督促参与该黑恶势力团伙的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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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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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不知道宣传部门有大把的内鬼?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




mmexport1555741535059.jpg 网络配图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1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安庆61人被立案

2019-04-2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立足主责主业,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着力“打伞破网”。


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理、督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进驻办公、定期汇报、信息报送、市县联动等工作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之间建立移送通报、处置反馈(“同步上案”)、支持保障、组织协调、一案三查等联动机制。


实行联点包案。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联点包案10个县(市、区),对全部问题线索实行联点包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逐案过筛,目前已开展2轮联点包案和逐案过筛。


推进督办问责。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推进工作开展,压紧压实相关责任。成立10个专项督查组,对10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精准发现问题、督促办案进度。


领导领衔查办。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领衔查办,实施“一案三查”。


严肃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线索182件,立案36件61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已处理6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32人;县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9人,其他25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5人。(安庆市纪委监委)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此关头,各裙带抱团顶风,佩服其自信爆棚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部分亡命之徒在抱团顶风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牛鼻子,我会牵到中纪委去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众生相,可耻又可笑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13: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原主任、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邓全农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四川省绵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听说玉林市纪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 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治安巡防队原队员林超充当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吴冬林利用担任环西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与治安巡防队员林超徇私枉法,充当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恶势力的“保护伞”并收受好处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吴冬林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2018年9月,吴冬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林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博白县公安局江宁派出所原所长许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在博白县全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许龙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许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博白县拘留所原干警余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月,叶×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被博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羁押于博白县看守所。期间,时任博白县看守所管教干警余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被监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叶×江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2019年1月,余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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