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扫黑除恶”威胁记者是顶风犯事 如果说,作为基层工商官员不正面回应辖区内“坑客”纠纷,却反过来斥媒体和记者“算个啥”,已暴露出对舆论监督的敌视和蔑视,那这句带有威胁意味的“打电话给打黑除恶办”,则不啻为对舆论应对水平和自身法治素养的“出卖”。就算整个对话过程真被“剪辑”,这些话都“洗不白”。 就在近段时间,扫黑除恶“箭头”瞄错靶子的事件接连曝出:从湖南湘潭、山西忻州、河北井陉三地被曝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到镇扫黑除恶宣传册将“医生”列入“中国10大黑心企业”,再到江西上饶市广丰区某街道发通知“不限期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都激起了巨大的争议。
这些事件既是对扫黑除恶的抹黑,也引发了公众对“打黑变黑打”的顾虑。最终涉事各地也为此启动了道歉和问责程序。这对其他地方也不无警示价值:扫黑除恶得务求精准,它要打击的是真正的“黑社会”、“恶势力”,而不能轻易将“黑恶”的外延扩大化,更不能打着正义旗号行挟私打击之实,去敲打那些不听话者。
殷鉴在前,这位工商所副所长却不“长点心”,仍拿“扫黑除恶”来威胁记者,无疑是顶风犯事。官威虽盛,却终归是目无法纪。
就算这只是口头威胁,排斥舆论监督与扭曲扫黑除恶本意,也是甩不掉的“两口锅”。
要知道,媒体监督权、记者采访权受政策法规明文保障,拿扫黑除恶的大棒挥向记者,是对其法定权利的倾轧,还可能在“噤声效应”中造成舆论监督空间萎缩。 而在中央明确“扫黑除恶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的背景下,拿扫黑除恶作为“反制”正常舆论监督的“黑武器”,本身也是损害扫黑除恶的严肃性——将记者正常采访行为纳入黑恶范畴,对“黑恶”的界定已不只是随意,更显恶意。 扫黑除恶的目的,是“让不法向法低头”,而不是成为“不法者打击守法者”的工具。拿“打电话给打黑办”威胁记者,是对扫黑除恶内涵的人为扭曲,也是对舆论监督的伤害。这不能被简单地归为“有权任性”,更应看作认知错向。个别官员的这种深层次的“官”念之偏,不可不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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