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16日电 (记者 张林虎)1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骄花园12·17”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死刑。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网上搜索导致李鹏飞杀人的原因,感觉坑人太过就是自己找死,自己挖坑埋自己:
2016年3月,李鹏飞和潘高图、刘继广共同经营呼和浩特市碧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到2018年6月,水业公司因房租到期等原因,被刘继广关闭,之后刘继广和潘高图各自成立新的水厂。李鹏飞多次找刘继广、潘高图商谈退股一事未果,(刘继广、潘高图确实太过分)遂产生了杀人的想法,并为此准备了尖刀、POS机等作案工具。
2018年12月16日14时许,李鹏飞来到三人合伙的水厂,同刘继广发生口角,将刘继广在呼和浩特市金川西侧水厂办公室内持刀杀害后,从刘继广身上搜走其家门钥匙,即开车返回刘继广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铁佳园住处,将刘继广妻子张素梅持刀杀害。12月17日凌晨7时左右,李鹏飞驾车至潘高图住所,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电梯内,将被害人潘高图妻子肖某某、女儿潘某某持刀杀害,后从被害人肖某某身上搜走其家门钥匙,返回被害人肖某某家中,将被害人潘高图在家中持刀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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