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哭诉维权奔驰女车主首次提出,其在不知情情况下,被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1.5万余元,且未拿到发票。
据媒体披露,4月15日,陕西税务部门正密切关注西安利之星奔驰事件,正在积极核实调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税或涉税违法行为。
从网上披露的奔驰女车主与4s店谈话录音中我们得知以下信息:
第一,女车主支付了15000余元金融服务费;第二,费用走的是个人账户;第三,收取此费用后只开具了收据,没有开具发票。
照目前来看,西安利之星涉税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未开票,但已经申报,最高处3万元罚款。针对奔驰女车主被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一笔金融服务费而没有开发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陕西税务12366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利之星如果确实提供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就需要开具责任税发票。如果西安利之星已经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那也算申报了,只是没有发票。也就是说,在尚未进一步了解情况下,尚不能确定利之星是否构成偷税。因为在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不排除当事人已经进行了申报(当然概率并不高)。但即使是这样,只要确实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并不能免除西安这家汽车4S店的开票义务。
西安利之星未明示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相关的销售行为规范,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且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未开票,也未纳税申报,构成偷税行为。若相关证据显示,在历史销售过程中,西安利之星存在收取其他客户金融服务费,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话,大概率会被按照征管法有关少列收入的条款来确认违法事实并被认定为偷税。如果被认定为偷税,西安利之星将面临无限期税款追征、滞纳金加收以及罚款。其中处理决定将包含追缴增值税、滞纳金以及附加税、滞纳金。盈利的话,还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同时,针对上述税款,在处罚决定里,会被根据税款数处以0.5倍至5倍之间的罚款。此4S店已经经营了7年,假设一个会计年度卖车1000辆,预计该4S店的补税加罚款将是一个以千万计的数字。
困扰着大众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金融服务费是不是价外费用?
由于西安利之星并不是金融机构,那么其所涉及的金融服务费并不是财税法规中销售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金融服务,不是作为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在这个案例中,提供增值税金融服务的主要是提供贷款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等。
而案例中涉及的搭售或者近乎于强买强卖的金融服务,可以理解为是汽车4S店提供的代办贷款服务、代办保险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的性质。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是销售汽车产生的价外费用。
税务机关大概率会将相关收入确认为汽车销售的价外费用,按照16%的税率予以征收增值税,而非按照服务业6%的税率来征收增值税。
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表示,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查阅梅赛德斯-奔驰官网显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公示的收费项目目录中,并未有“金融服务费”这一服务名称,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梅赛德斯—奔驰官网中所推荐的金融方案中,在网页最末端的补充事项中提及:“奔驰金融公司金融产品的具体价格及细节以客户与授权经销商协商一致的最终零售价格为准。具体的零售交易价格、产品配置及金融产品相关信息请与授权经销商确定”。
整个汽车金融领域的乱收费黑幕,或许会因事件的不断升级发酵得以揭开和净化。而税务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继介入,让事件进一步升级,最终真相如何,静待时间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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