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父母于2012年离婚但当时房屋土地都未分割,2018年5月我母亲回家找到村镇干部要求分割土地一事被村长一口回绝称我父亲本人不到场土地就无法分割,要十年不到场叫我母亲就得等十年,随后又牵扯到房屋,因为我们那要建新农村,我家的老房子有两处且航拍都在红线上,所以村里就想拆除,2018年四月底我们明确告知村镇干部房子属于我父母共同所有财产没有我母亲的同意房子不可以拆除,当时他们所有干部答应不会拆我的房子,到2018年6.7月份在没有经过我母亲同意下仅在我父亲单方签字同意下私自拆除我家房屋且于任何补贴,事后我们有电话询问村镇干部称他们是合理合法至今未解决,现如今他们又想用同样的手段拆除我家另一处房屋,当我们得知消息后再次致电村里干部反尔被辱骂。国家养的难道都是这样的干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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