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之声001”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9年4月12日,县房产局会同东城社区居委会、宕江派出所、锦辉物业公司和明大王府业主代表就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解,达成以下处理意见: 一、开发企业尽快完善该小区配套设施,完成房屋综合竣工验收。 二、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前期合同》负责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及收取物业费。对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由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逐一落实。 三、公共部位停车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新划定车位,用于业主停车。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化,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待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对小区公共车位的划分和收取停车费等事宜再商定。 四、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东城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成立明大王府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迅速选举业主委员会,进行有组织的监督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履职尽责,有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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