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市公安队伍建设,充实西昌市公安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考调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对象名额及单位 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考调符合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0名,其中普警男岗位18名、普警女岗位2名。 二、考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男民警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女民警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5月15日。 2. 报名地点: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西昌市大水井街12号1号楼211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25%)+公安信息化应用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1. 笔试。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能力素质。 2. 公安信息化应用测试。主要测试公安信息化应用能力,能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案件录入、流转、相关信息查询以及案情分析。 3. 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激励待遇 (一)试用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可由用人单位给予800元租房补贴。 (二)凡试用合格调入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公租房;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在原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者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须在西昌市服务满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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