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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有法不依有错不纠,渠滨街步行街无人管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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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安区委、区人民政府
       渠滨街依据相关法规,是金山渠江怡境所有业主的物权,联系区住建局把绿化和路灯都安好了,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以渠滨街为界违法指导备案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导致渠滨街步行街无人管理,区住建局和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无权管理,依据法规和金山渠江怡境规划图,应由合法的业主委员会依法招聘物业公司依法管理。路灯不亮,没人管;路灯被车辆撞烂没人管;大理石被车辆压烂,没人管;车辆乱停乱放没人管;乱摆地摊没人管;绿化没人管。只是社区派了清洁工把清洁卫生忽悠了以下。两转一提一抓活动,请广安区委、区人民政府调研解决渠滨街步行街无人管理的问题,让渠滨街步行街有一个宜居宜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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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bcbsc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广安区城管执法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16日、24日分别回复,内容见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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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正在调查中,将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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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6 10: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们好!将北辰街道办事处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香江国际小区和渠滨街1号小区同属金山渠江怡境一个项目,但是两个小区分期建设分期交房。渠滨街1号小区主要是安置房、香江国际小区是商品房,中间有一条步行街自然隔开,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封闭区域。渠滨街1号小区2010年建成陆续交房、香江国际小区2013年建成陆续交房,两小区的业主自发组织各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渠滨街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现名存实亡),后历经多次换届,均沿袭两个业主委员会模式运作且各自小区业主均未提出异议。2018年4月香江国际小区再次换届,经业主大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办事处依申请在备案要件齐备的情况下依法予以备案。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金山渠江怡境这个项目是可以分割划分为两个物业管理区域的。
    两个小区两个业主委员会现状由来已久,是历史原因及小区便于管理的需要而形成的,符合大多数业主意愿,有它的合理性,属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事依法依规的原则来处理。至于是否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按自治管理要求需要两个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在未形成共同决定之前,建议按现状维持。事实上去年年底也进行过一次征求意见,大多数业主同意目前的两个业主委员会现状、不同意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对于渠滨街步行街的管理问题,我办将协调区住建、综合执法、交警等区级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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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网友反映渠滨街乱摆地摊的问题,我局已安排人员在此点位值守,专门整治摆摊、占道经营行为,对屡教不改的摊主将坚决暂扣其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对于存在故障的路灯、破损的地板等需要维修的市政设施,我局执法人员已联系相关单位,等待统一处理。同时,我局定点值守人员也将全力配合交警维持好渠滨街的交通秩序,积极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还周边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畅通的出行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转一提一抓

发表于 2019-4-13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一条街都成了停车场.不知道该政府哪个部门来管.

发表于 2019-4-1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不管

发表于 2019-4-15 0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15 14: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继续违法我行我素,把一个小区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看来渠滨街没人依法管理了

发表于 2019-4-1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条步行街真改整治一下,毫无步行街的氛围,可以增加点休闲娱乐设施,聚集人气

发表于 2019-4-16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16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大队今天来调研了渠滨街步行街,交警说渠滨街根据规划图是小区业主的,应由业主委员会和招聘物业公司管理,这下把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的违法行为揭穿了,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9-4-1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交警、综合执法局明确表明依法无职权管理渠滨街步行街,北辰办事处还要强迫协同管理,这是什么逻辑?回归依法管理,回归依法一个业主委员会,回归依法一个物业公司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辰办事处: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金山渠江怡境这个项目是可以分割划分为两个物业管理区域的。
物业不能完全分开,还可以分成两个物业区域,简直视法律为儿戏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以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和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影响消防、避险、燃气、电梯以及其他具有共有功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不得分割划分。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

显然渠滨街步行街的公共设施不能分开,停车位车库不能分开,配电房不能分开,请广安区委、区人民政府依法纠正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的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19-4-16 1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各部门的调研和学法以及人民法院的判决,根源在于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未把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好,导致出现一系列矛盾。所以,北辰办事处领导和万金山社区要有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不能再继续违法,否则,矛盾愈演愈烈!

发表于 2019-4-16 1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步行街是小区的一部分,那么两边的商铺都应全部撤出,再把步行街两头用围墙围起来,外人不得进入。

发表于 2019-4-16 1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香江国际的遗留问题,太多太多。商品房与还迁房,本就是属于不同地块。就算硬要扯拢到一块来管理,也不反对。但是从建设到交房至今,长达七,八年了。步行街除了当成停车场的功能,哪还有什么休闲功能?至于孰是孰非,属谁管理,我们暂时不扯。请问北辰办事处,万金山社区:香江国际是不是不由人民政府管辖,业主是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政府是不是该管?一个无权无势的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手段和法律机构来管理好这么一个烂摊子?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9541YV 发表于 2019-4-16 12:35
说得对,步行街是小区的一部分,那么两边的商铺都应全部撤出,再把步行街两头用围墙围起来,外人不得进入。

购买门市的也是业主啊,广安区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把购买门市的排除业主之外了,严重违法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殷歼荡 发表于 2019-4-16 12:47
对于香江国际的遗留问题,太多太多。商品房与还迁房,本就是属于不同地块。就算硬要扯拢到一块来管理,也不 ...

依法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和依法聘请的物业公司来依法管理,而不是北辰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超越职权忽悠管理,根本未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楼主| 发表于 2019-4-1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说了一大堆废话,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一笔带过,什么叫协同管理?这么点为民的小事都处理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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