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官网近日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①拟要求新建住宅在合同中明示分类设施位置;②拟要求餐饮配送“ 不得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③拟要求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收集容器或指定收集点。④违反规定的,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 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划重点,逗硬了!扔垃圾不分类就要罚款!
对此,我绝对是举双手赞成,垃圾分类呼吁了那么多年,这下真的要落到实处了,太期待了!现在成都满大街都是假分类的垃圾桶,大家心知肚明,即便是自己分类将垃圾扔进去,但是最后都是同一辆运渣车运送走的,别说老人了,很多年轻人还不懂、不明白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有人根本不知道电池乱扔的危害性,经常把电池和电子产品与生活垃圾一起扔,不知道这会造成严重的土地污染。我们现在喝的水,泡的茶叶,甚至吃的菜里面都已经含有重金属,可以说,垃圾分类已经要到势在必行的地步。
之前出国旅游,只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已经施行垃圾分类多年,今年,上海成为第一个将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的内地城市,垃圾分类”在上海纳入法治框架,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
成都的生活垃圾分类尚处于起步阶段,关于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我有几个小建议。
1.日本是从幼儿园就开始垃圾分类教育,还要做题考试。我们以前没有这种习惯和意识,所以必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升民众自觉分类的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多渠道密集进行基本知识的科普,地铁、公交投放宣传片,不同社区内组织宣讲活动,各学校、小区张贴垃圾分类的宣传画和标语等,做好环卫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2.增加小区内的分类投放点,完善分类设施。
3.严格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公开、透明管理,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比如每天都出现了哪些罚款情况,应该在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以便于民众监督。
最后,对于普通民众,前期应先以宣传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如果有屡教不改者,再考虑罚款。对于以公司为主体的垃圾分类可以更为严格一些,安徽合肥市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对于成都而言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希望这次的垃圾分类能够切实落到实处,而不是像以前的“限塑令”一样渐渐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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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生态环境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成都市城管委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4、8日回复,内容见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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