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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中桥街道与城南一号开发商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真叫人恶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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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房产证是辛辛苦苦买房者房产产权的凭证,有了它,才能对房产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自我们购买城南一号以来,至今没有取得房产证。有人说开发商把契税的钱拿到其他地方投资亏了:也有人说房子至今没有通过验收:大家起诉开发商不给配合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我们不能落户,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原则上是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的。如果没有房产证,我们对于房屋的转让、赠与和继承是没有依据凭证的,这对于将来将会埋下一定的隐患。房产证没有办理或是迟办房产证对于我们购房者而言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说白了,我们只有拿到了房产证,这个房子在法律意义上才是我的房子,也才会得到相应的房屋的所有权。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那城南一号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将房产抵押借贷的行为或因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时,我们的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如果因尚未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法定条件,恳请市政府各位领导督促一下,相关房产办理有关部门重视一下城南一号的房产证问题。所有业主在买房的时候是缴纳了契税的,开发商将这笔钱挪作他用,请问相关监管部门是否管理缺失?谁还敢买房?而今开发商已逾期办理房产证,请问各土地监管部门及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是否可以过问、解决?
二、物管公司不作为!小区负一楼垃圾成堆,灰尘遍地飞,没有灯,地面未处理,至今未通过相关验收。这样住下去谁放心?收物管费不管理。小区房屋已交付两年以上,且总交付套数已超过20%,需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而现如今城南一号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到底是怎么成立的?为何没有任何筹备、没有社区街道办相关管理单位的通知?请问业主大会?投票选票是怎么进行的?此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未完全按相关程序进行。为何别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有筹备组会议?试问中桥街道相关社区是否存在失职?背后到底是什么?我们一再向业委会,莲塘湾社区,中桥街道办请求查看选业委会的资料。被各种理由拒绝,我们城南一号业主的合法权益,合法请求完全被侵害了!现在我们希望将业主委员的相关公示、选举情况昭告所有业主!法制社会,小区的旁边是检察院,对面是环保局、水务局,这么严肃干净的周边环境,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黑恶势力。我们起诉开发商,却被某些势力与部分身份特殊业主沆瀣一气,捏造事实,屡次三番地威胁,说要去我们单位上收拾我们。
请市委领导督查一下相关部门的工作, 如税务、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他们如何监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希望市委领导重拳出击,切实安排相关部门得力人员使我们业主拿到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指导小区的业委会依法如实尽快成立,使物业服务质量切实走上正轨,保障业主的利益和生活质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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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这样成立的.

其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这样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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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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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经收悉,赓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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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你好! 经过调查核实,城南一号小区开发商至今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我中心没有职权强制要求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议小区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或追究其违约责任。
另外关于该小区物管公司是否存在不作为等问题,不在我中心职权范围内,请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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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4-2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产证办证情况的问题。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我局负责该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因核实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地下车位未施划等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我局将在项目完成相关整改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规划核实。
二、关于物业公司服务的问题。城南一号小区原由广安精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精诚物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为1元/平方·月,因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丰润房地产未与精诚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现在精诚物业已经撤场,该小区无物业公司服务。目前小区内的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维护等由丰润房地产负责。
三、关于“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事宜”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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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3 12: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领导重视下城南一号的问题,接房三年,地下负一层成了垃圾场,负二层车位不合格,跪求相关部门来看看。

发表于 2019-4-3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市长重视城南一号的问题,各部门的领导也请重视城南一号的问题!

发表于 2019-4-3 1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3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布选举业委会的资料,还有流程。公开透明

发表于 2019-4-3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南一号确实是这样,请各位领导重视城南一号的问题!

发表于 2019-4-3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丰润地产。请求公开选举业委会的资料。业委会不作为。

发表于 2019-4-3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竺晴叠 发表于 2019-4-3 13:30
这是丰润地产。请求公开选举业委会的资料。业委会不作为。

开发商不交税,房子验收通不过,是个恶性循环,反正通不过验收反正就是不交税,反正大家拿他没办法样,一定要起诉他,不诚信的行为

发表于 2019-4-3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违法在网上发布攻击政府、破坏小区和谐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更应从严查办。
发表于 2019-4-3 16: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楀曞滃 发表于 2019-4-3 15:04
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违法在网上发布攻击政府、破坏小区和谐的行为,公安机关应 ...

我看了你在所有帖子下面的留言,只要对东南片区房子有问题的帖子你总是会反驳,你是街道办的吗?你怎么这么清楚?

发表于 2019-4-3 17: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楀曞滃 发表于 2019-4-3 15:04
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违法在网上发布攻击政府、破坏小区和谐的行为,公安机关应 ...

法制社会,言论自由。你为何这么肯定没得法律依据?你怎么知道没得任何事实依据。我看你一天上班写材料回复这种问题很专业哒。真不真实,有没有依据自然有人来管。破坏小区和谐。你在别个关于南苑小区下面的评论简直没素质,还好意思在这里贼喊抓贼。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4-2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产证办证情况的问题。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我局负责该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因核实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地下车位未施划等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我局将在项目完成相关整改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规划核实。
二、关于物业公司服务的问题。城南一号小区原由广安精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精诚物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为1元/平方·月,因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丰润房地产未与精诚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现在精诚物业已经撤场,该小区无物业公司服务。目前小区内的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维护等由丰润房地产负责。
三、关于“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事宜”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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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8-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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