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本增效,着力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从2019年4月1日0时起,我省将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
●普通货车“差异化”
>>实施方法:递远递减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2轴、3轴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4轴(含4轴)以上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以内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5%。
>>涉及高速公路路段:53个
>>实施时间:1年
2019年4月1日0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24时止。
●国际标准集装箱通行费差异化收费
>>实施方法:不享受“递远递减”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30%;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凡通过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收费站和宜泸高速公路临港收费站进出我省高速公路网)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20英尺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60%。不再享受“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优惠。
实施范围:全省高速路网。
实施时间:5年。至2024年3月31日24时止。
●实施货车ETC卡交费优惠
持我省ETC卡交费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计重收费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总额优惠5%。
实施范围:全省高速路网。
实施时间:5年。至2024年3月31日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