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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高新区时代晶座烂尾,何时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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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外地人,因女儿大学毕业想留在成都(据说是来了就没不想走的城市)参与建设和生活。我们于18年5月在高新区剑南大道时代晶座16栋购买一套房。当时工地是未施工状态,询问售楼人员答复的是“因环评,暂未施工”。

而事实上是欺骗了我们,楼盘已2017年已停工,在已停工一年的情况下还售房给我们,他们将我们举家借来的钱揣进了自己腰包,现在工地与当时售房时一模一样,从未施过工,交房却遥遥无期,我们的资金在开房商那如何保证安全?并且一直不复工我们的权益怎么得到保护?

作为刚需的我们现在不仅要还贷还要租房,生活上非常艰难,精神上还要承受担忧,惶恐,百万的血汗钱啦,对于工薪阶层的我们真的是压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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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8日发表了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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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3月25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3-2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时代晶座交房的问题,经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佳年华时代晶座交房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已要求开发商加快施工,尽快向购房者交房,开发商表示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若项目逾期交房,愿意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该事项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因您未预留联系方式,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房管处,电话:028-8515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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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6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业主,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购买了,16号公寓。跪请zF监管开发商,早日复工,早日交房

发表于 2019-3-26 1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把佳兆港这个开发商列入黑名单,大家以后再买房只要是他家的盘都请慎重,他们的盘不知一处两处像这样随意延期

发表于 2019-3-26 14: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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