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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代扣资金不退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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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我们平昌县参公后一直扣交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15年左右改革并轨,以前没交的都视同缴纳,也咨询了省厅领导,告知我们个人代缴部分给予退还,让我们找社保局局长要,请社保局答复并退还我们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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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平昌县机保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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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柳絮飞:
您好!
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我局核实,现作如下回复:我县机保改革工作于201410月启动,关于20149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代扣的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我局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巴府办函〔2016103号)文件要求:全市原编制内“老机保“参保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由各地财政局、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待本人发生退休、转出(市外)、死亡等情形时,连本带息一次性清退。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0827-6316766。最后祝您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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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转交至平昌县社保局处理。

                                                平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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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们自己的钱本来应由我们自己做主,是谁帮我们做了主,我现在不要以后的利息,可以把以前我们的本金还给我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3-2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社保局上次电话回复我,已明确通知,应该返还,为什么巴中却要另行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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