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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三部委发文: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负责人应与学生共同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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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4月1日开始执行。《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规定》中称,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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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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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0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教育局领导去南充顺庆实验小学看看,学校校风以及体罚学生的严重影响。

发表于 2019-3-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这样的                                                                                                   

发表于 2019-3-20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3-20 1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9-3-20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号哦

发表于 2019-3-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生的饮食安全这次能引起全国老百姓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应该感谢成都七中学生家长的奋力抗争!

发表于 2019-3-2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与学生共进餐”改为“必须与学生共进餐”。
发表于 2019-3-20 15: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进餐还需要增加条款,必须与学生吃同样的菜,严禁学校将老师的菜与学生菜分开单独打。

发表于 2019-3-2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学生食堂太乱,是该好好管管了!

发表于 2019-3-2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改为陪餐的校领导人和教职员工必须与学生同吃同样的大锅饭菜,严禁陪餐的校领导人和教职员工开小灶,单独小锅小炒。”否则,还是难保学生餐的质量安全。

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3-20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亡羊补牢,犹未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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