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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网约车司机侵犯未成年乘客 法院: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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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网约车司机采用欺骗方式抚摸一未满14岁幼女乘客,并引诱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幼女反抗未能得逞。法院判决,按照规定从重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7年7月,网约车司机张军严(化名)接到了一笔订单。接单后,张军严在天府新区某小区附近将郑萱(化名)接上车,在明知郑萱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张军严采用欺骗的方式抚摸了女孩,并用言语和给予金钱的方式引诱郑萱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女孩反抗未得逞。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军严明知女孩系幼女,采用欺骗的方式抚摸被害人,并以言语和给予金钱的方式引诱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张军严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最终双流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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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猥亵幼女现行法律一律从重。两年叫从重?这个法院的判决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发表于 2019-3-20 09: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重!重在那儿,两年多还重,荒唐!

发表于 2019-3-20 1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3-2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社会败类应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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