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凤岭不如实反应问题,试图开脱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责任,罪加一等。刚才电话采访了多位现场目击证人,真实情况是:
一、平台高度绝对不止2.5米,这个可以立即测量,谁在说假话立马现原形。
二、跌下原因不是滑索速度过快,根本原因是安全员失职渎职,在解开原来的防护绳后,没有及时系上滑索(正确的做法应是先系上滑绳再解开原来的安全绳),导致无防护措施直接跌落。按照鹅凤岭方面的说法,2.5米的高度,又有滑索,只是下滑过快,会把人跌成骨折吗?这么简单的常识问题还要撒谎,哄鬼?
三、事故发生后,鹅凤岭方面千方百计试图为自己开脱,甚至想把治疗和预付费的责任推给受害方,相当不厚道,先是拖延送医,事故发生后至少半个多小时,在受害者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才送往广安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完后他们派出的2人当时就想强行开溜,声称后面的费用由受害人自己先垫付,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鹅凤岭方面的一个姓李的代表甚至出口伤人,在此情景下,受害方不得不向110报警,110到场后,鹅凤岭方面的两人仍然坚持自己不垫付费用,此前声称自己是鹅凤岭方面全权代表的那位女士,这时竟然说自己是一个打工的,没有决定权, 还说打不通老板的电话,意思就是这件事他们不管了,费用不垫了,你自己看着办。在受害者家人的一再坚持下,鹅凤岭方面才不得不承诺先预支5000元治疗费用,此事才暂时平息。大家想一想,如果不是鹅凤岭方面耍无赖,受害者家人怎么会报警呢?
以上事实表明,鹅凤岭方面故意回避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责任,事故发生后既不诚实,又无担当,极力耍赖,这种不良行为必须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有关部门理当从严处罚。对鹅凤岭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社会媒体等各方面都有责任,也有义务持续加以监督,否则类似安全事故还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