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长虹大道中段101号百货大楼家属区房屋问题,涪城区住建局已多次会同工区街道办和先锋路社区到百货大楼家属区查看房屋情况,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加强房屋安全隐患鉴定和治理。
长虹大道101号为原绵阳市百货站家属区,共有三层楼房一栋和无产权平房,在绵阳市百货站改制过程中,将楼房36套住房45%的产权卖给了住户。
2017年,因房屋老旧,我局发文要求百货大楼家属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但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履行房屋安全鉴定义务,我局通过政府代为安全鉴定的方式,于2017年9月聘请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并出具了维修加固的处理意见。
按照绵府办《关于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府办〔2014〕30号)文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的具体责任人,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坚持“谁所有,谁治理”的原则,应当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治理。工区街道办及先锋路社区已将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并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按照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对房屋进行处理。
鉴于百货大楼家属区当前情况,工区街道和先锋路社区将加大对该小区的安全巡查,并监督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发现异常及时疏散、撤离、停用;同时,待该地段旧城改造条件成熟时,纳入旧城改造规划统一实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