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895|评论: 5

[呼声回应] 违建房导致楼下房屋大面积损坏,墙面脱落裂缝,都两年了,城建局为什么不 处理,[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张县长您好,您看见了吗,由于城建局包庇纵容原粮食局部门经理曾兴胜。肆意的在顶楼违章修建扩建房屋,由于顶楼违建扩建加重,导致对楼下住户常年大面积漏水,墙面裂缝,脱落家具等严重的损坏,严重的危害道楼下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受害人长期居住在破烂不堪的危房里,而城建局确置之不理,多年来我们也曾多次找过各级领导,怎赖我们普通老百姓力量弱小,无法于 在城建局保护下以曾兴胜为中心恶势力抗衡,曾兴胜伙同城建局写假合同,改假合同,那假合同威胁恐吓受害人,时至今日城建局孩子那假合同忽悠天下老百姓掩盖事实真相,张县长,我不 知道你看见了吗一份没有各楼层的 签字盖章的假合同完全出自一人只手,城建局就是看不见,硬是要被城建局黑白颠倒说成 具有法律效益,假合同的内容于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土地证完全不相符合,,张县长,我想请教你一份是曾兴胜和住建局自导自演的假合同,和一份国有土地证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记得在去年,11月份在尹县长安排下县群工局邱局长,陵江镇党委书记,北门社区主任等出面参加调解处理方案,曾兴胜拒不配合,还当场威胁恐吓受害人,作为城建局执法人员王斐,忘记他自己是一位人民执法人员职责,惩罚那些违建,乱建违法者,保护这坐城市遵纪守法的老百姓,但他确违背着自己的职责和良知,公然的当着各级领导的面,袒护违建人曾兴胜,让违建人曾兴胜如自之猖狂的威胁受害人,让受害的老百姓心寒,为今后的维权路堪忧,,我想请教城建局长王琦,这样的执法人员,还能为正义执法吗,还能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吗,,还能更好的服务于老百姓吗,12份尹县长再次做重要批示,尽快公正合理妥善处理曾兴胜的违章建筑,,不久由于尹县长的工作调整,再次让城建局不 了了之,时间有过去快4个多月,,老百姓的事情依然没有得到如何合理的处理结果,违建人曾兴胜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张县长你看见了吗,以曾兴胜为中心的恶势力在城建局的 保护下,就这样滋生了,在这里老百姓再次恳请各级领导早日处理,曾兴胜修建的违建房带给老百姓的危害,急盼。谢谢致上


===========================
  编辑备注:综合行政执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3-1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房屋建设情况
经查阅该住宅楼建修档案资料显示:你与刘万碧、曾俊文、赵文云、曾淋玲4住户于1996年9月7日签订建修房屋协议,取得住宅楼建设审批手续。该建修房屋协议明确:“周伟修建二楼及一楼厅堂北边一单间直通后墙为界。修建后其所有权属周伟,刘万碧(曾兴胜之妻)修建三、七楼及一楼剩余部分和房顶,曾俊文修建四楼,曾淋铃修建五楼,刘雪勤修建六楼,房屋修建后,谁自建的楼层其所有权就属谁”。该幢房屋设计为七层,占地面积为176平方米,其分摊面积为周伟31.5平方米,刘万碧(曾兴胜之妻)69.50平方米,曾俊文25.0平方米,曾淋铃25.0平方米,刘雪勤25.0平方米。” 上述内容与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内容相符。  
经调查相关人员和你本人的询问笔录证实:北门沟凉水井24号住宅楼是刘万碧、曾俊文、赵文云、曾淋玲、刘学勤5户在原住宅原址联合改建的住宅楼,你们签订建修房屋协议后,依据取得的用地和建设行政审批手续修建的砖混结构住宅楼6层。6楼以上楼梯间、坡面瓦屋顶80平方米和10平方米水池一并建成。2006年6月,曾兴胜在原水池位置对小屋顶进行扩建,面积约40平方米,扩建后楼梯间、坡面瓦屋顶面积共计约120平方米,目前未居住使用。
二.反映的假合同、保护伞等情况
  经核实,你们所签订的建房协议在住建局档案室查阅,不存在我局工作人员造假问题。
2018年,县群工局多次组织我们和陵江镇、社区等相关部门对你家楼顶漏雨进行协商处理,曾兴盛也同意出资进行治漏,你表示不同意局部治漏,要求其对整个屋顶搭建钢结构彩钢瓦棚,导致协商未果。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协调和处理工作,无你反映的包庇当事人、充当保护伞问题。
我局还将继续对你反映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和处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4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9-3-1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反映的是哪里的事?注明详细地址有助于事件处理哦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城建局真是 要脸呀,假合同是我们签的字吗,那是你们和城建局相互勾结杜撰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国有土地证,相符合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你们保护包庇违建人没有,去年11月,在北门社区,有陵江镇书记,别门社区主任,在场做证,你们去调查了解了 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3-1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城建局,你们的合同,我们的建筑面积25个平方,国有土地证上我们的建筑面积,是28个平方,我想请问城建局,那个面积才是更真实有效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