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增斌书记:
举报人:中国人民之一
被举报人:南江县糖酒公司退休职工高德华、夏泽华。
违法事实:
1、高德华于2016年3月未经审批在原南江县糖酒公司4楼屋面上搭建彩钢棚(砖墙围护彩钢板屋面房屋)86㎡,投入使用,对外出租。
2、夏泽华于2016年3月未经审批在原南江县糖酒公司4楼屋面上搭建彩钢棚(砖墙围护彩钢板屋面房屋)33㎡,投入使用。
此二人的以上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扰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破坏南江城市整体形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有效遏制,予以严厉打击。
违法经过:
1、经核实,高德华、夏泽华搭建的“蓝顶子”无任何建设手续,无任何部门审批该违法违规建筑,纯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县建设执法部门打击对象;
2、南江县糖酒公司该住宿楼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房龄已经40多年,在2008年“5.12”地震时,经南江县永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属于C级危房,现在高德华、夏泽华在上面违规加层已达三年之久,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楼房垮塌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
3、“南江县乡镇企业局退休干部”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6月20日、2016年9月6日多次向南江县的刘凯书记、李善君县长,县建设执法局书面举报反映此事,但是一直都没有回音,违法建筑任然未拆除。
尊敬的罗增斌书记,我们举报高德华、夏泽华的违法违规搭建情况,历时三年,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对此一拖再拖,“中梗阻”严重至极,违法建筑得不到有效拆除,我们被迫将高德华、夏泽华违法搭建蓝顶子违章建筑的照片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公开,请依法办理,早日拆除该违法违规建设的蓝顶子。
中国人民之一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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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江执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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