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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市好一新商贸城发生特大火灾,追责了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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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大家能认真看看:
四川省达州市特大火灾居然没有追责???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和通川区商务局“都没有”对网上信访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答复。更没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去为受灾业主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2018年6月1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好一新商贸城发生特大火灾,火灾持续燃烧三天三夜,造成51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和2000多家商户的货物都完全烧毁,损失估计达十几亿元。如此重大的火灾,却被火灾肇事者和当地权威人士说成一般性火灾事故。大火持续燃烧三天三夜,全省(包括重庆)十几个州市出动200多台消防车,上千名消防员连续作战几天几夜才控制火情,居然说是一般火灾,这很明显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在逃避责任,欺骗上级政府!欺骗善良的全国人民!!
?????这次特大火灾的发生起因是从好一新集团违规改建的地下冻库引起的,除了好一新集团违规私自改建地下停车场为门市和库房(含冻库)以及商场的消防管理不善外;好一新商贸城的主管部门(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和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对这次特大火灾负有监督管理不到位,做为行业和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不作为!严重的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请上级政府彻底调查此次特大火灾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向达州六百多万人一个交待!!!不能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达州市以及达州市通川区的主管领导干部又有谁被问责了?
这么大的损失为什么不对他们的渎职行为做出惩罚呢?特大火灾肇事者(违规改建和管理不善)居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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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4日发表了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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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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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雨伞”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塔沱市场“6.1”火灾善后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您在网上反映《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市好一新商贸城特发生大火灾,追责了吗?》的问题回复如下:
塔坨市场“6.1”火灾事故发生后,达州市政府在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的同时,立即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小组、技术小组、责任追究小组、损失统计小组同步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责任调查认定,并按照重大火灾事故标准全面启动追责问责工作。拟追责问责54人,正按相关程序办理中,党纪政务追责和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也在按程序办理中。
再次感谢网民朋友对“6.1”火灾善后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本着为受损群众负责的态度,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并且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与业主和网民朋友有一个更为良好的沟通。

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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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 13: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新给出两个方案:一是低价“回购”(市场价的一半),注意不是赔偿,他们拒绝赔偿。二是维修加固,维修的房屋出现任何问题与好一新无关。这就好像是两个已经“烂透的苹果”,吃任何一个都有毒!!!

 楼主| 发表于 2019-3-3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太难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3-3 2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太难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3-3 2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太难了!

发表于 2019-3-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9-3-4 16: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待对这次特大火灾的追责和问责结果,希望能早日(火灾迄今为止十个月有余)把处理结果和火灾的具体损失公布于众!
并且能尽快的公平公正解决全部受灾业主的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19-3-5 11: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而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好一新商贸城发生的火灾,距今已经过去了
280天了。可关于那次火灾的报告却迟迟不见天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达州速度”“通川速度”吗???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发表于 2019-3-5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3-5 22: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从经济损失来讲: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次达州好一新商贸城发生的火灾,出动消防人员和消防车之多,火灾燃烧时间之长,都是非常震撼的!!难道就没有想想这是为什么??
这次火灾真的就只是“重大火灾”吗?请问一下这么大的损失不构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吗?280天都等不来一个答案!受灾业主也等不来一个公平公正的“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19-3-13 15: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6.1四川省达州市发生“特大火灾”,火灾持续燃烧六十多个小时,损失估计达十余亿元。火灾发生至今已经近300天了,这么大的火灾居然没有追责和问责,受灾业主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火灾肇事者勾结当地权威人士整了个“低价回购”来欺骗上级政府和受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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