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我是2018年5月底进入成都倍特橱柜,签合同实际日期是2019年1月20号左右,签订的日期是5月入职那天的时间。
办理转正手续是2019年1月9日(是我找领导谈了才转正,还强迫签了默认扣工资单)。
面试入职时候说每个月工资最少6、7千。但是我每个月到手工资就3130元。
详细解释:试用期工资是3500元+每月200元生活补贴=3700元。
我应得工资:3700元-社保270元=每月工资应该3430元。但是我每个月实际到手工资3130元。
每个月扣了我试用期工资300有一个月400元。扣工资细节我都是12月份找管明细的人查询才知道,扣款理由是没有完成区域销量任务。
1月我找领导谈了,凭什么扣我工资且没有给我办理转正手续,就算扣也是按转正工资扣啊。就这样1月9日给我办理了转正手续,还强迫我写了扣款默认单,1月20号左右补签了合同。后面转正工资是四千元,还是每个月扣钱。年终奖发了600元人民币。
我现在要抗议的是:之前的试用期工资不应该扣钱,每月扣几百好吧我忍了。
说好的开一个新店有四千元左右的奖金,我开了两个新店,现在奖金也不给了。(之前高薪请了几批人都没有开到新店)
好事全被公司占了!还国企?有这样坑人的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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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1日发表了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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