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南”网友: 您好!您于2019年2月16日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水费6元每方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问题 我司2003年-2018年12月31日一直执行通价〔2003〕67号《关于调整县城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生活水执行价为2.30元/立方米;另代收0.8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计3.15元/立方米。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江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通发改〔2018〕699号)文件精神,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按与第一阶梯水价1:1.15的比价安排,即2.7元/立方米;另代收0.8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计3.55元/立方米。 由于不清楚您居住在梨树街的具体位置,无法准确对您回复。如您居住在“星欣尚晨人家”附近,是因为海拔位置相对较高,且处于县城市政供水管网末端,已超出我司供水能力。该小区由开发商胡仲儒为解决该小区居民饮用水问题,在所建的小区内安装二次增压设施(利用修建房屋时安装的施工用水为水源,在自来水公司开户,公司按总表收取水费)。 二、不出通告随时停水是否符合要求的问题 我司计划内停水或长时间抢修停水时,停水公告发布在麻辣论坛、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通江供水微信公众号。如您住“星欣尚晨人家”,有可能由于该地段居住人群较为复杂,管理人员在部分用户家中不能按时收取费用,导致无钱缴纳二次加压设施电费,造成停水。 三、供水公司服务是否可以蛮横无理的问题 如您拨打我司电话遇到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无理请您问清楚姓名,向我司投诉。投诉电话:0827-7221805。 因为不知道您居住的具体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不能与您当面或电话沟通,如您还有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地方,请我司咨询电话:0827-7221816。
通江县供排水公司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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