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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单位过年放假15天,超出法定假日的天数要扣工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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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金力电缆集团 每年过年会放很长的假 大概15天。  但是超出法定假日3天和周末2天 剩余10天要算作请假扣工资。
请问这合理吗??这是公司自己放的假 又不是职工请假,凭什么扣我们的工资,有些职工扣下来连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够!
请假不但扣工资。。还要自己从工资里按请假天数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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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青白江区人社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4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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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2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青白江区人社局。
发表于 2019-3-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如有疑问,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3690059.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若用人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况,请职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单位或者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稽核科(咨询电话:83667730)投诉,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受理,依法对该单位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此复。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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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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