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条件九】:申请人拥有超过同行的高工资或高收入 (以上截图来自美国I-140政策备忘录) 如果申请人申辩自己满足这一条件,就得提交的证据应该表明自己与同行比起来拥有显著的高工资或服务报酬。这里的高,不是仅仅高于同一行业内的平均工资,而是显著高于同行。 申请人要证明自己符合这一条: 第一,需要有显示出高收入的证据,比如:申请人的工资单、奖金发放证明、个税单、分红税单、纳税申报表、工资卡的银行流水、版税收入、稿费收入等; 第二,还得要证明此收入是远高于同行的,比如:一位画家,除了提供材料证明自己的画作卖出了高昂的价格之外,还需要提供材料说明自己的同行的画作的普遍价格。以作品的售卖价格的显著对比来显示出申请人在其领域的杰出性。 需要注意的是: 收入的高低是要与同行相比的,比如运动员与同一领域的运动员相比,而不要与演员相比;企业家应该与同一行业的企业家相比,而不是与企业里的其它雇员相比。 另外,还注意收入是要与本国的同行相比,中国人就跟中国的同行相比,而不要去与美国的同行相比。不同国家的申请人应该提交他所在国家的工资统计数据,而不是简单的将自己的收入折算成美元,然后得出在美国是高收入的结论。 在工作中,遇到不少申请人是符合这一条的,特别是商业领域的申请人,大家一想到要提供个税单这一类证明材料,就感觉头痛,主动放弃这一条。事实上,对于企业家这类申请人,我们是可以利用公司财报表这类资料来证明高收入的。 【本文为May原创文章,版权归May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者,May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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