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局接到您在“麻辣论坛”的投诉件 《买了包云南白药感冒颗粒,还被考验了一把智商》后,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执法人员核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举报的产品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解表颗粒,该产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情况公示》(备案号:滇备201700475)所公示的信息表明:2017年6月12日,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该药品的【规格】为:“每袋装8克”,【包装规格】为:“4g/袋×6袋/盒;4g/袋×8袋/盒;4g/袋×10袋/盒;4g/袋×12袋/盒;8g/袋×6袋/盒;8g/袋×10袋/盒;8g/袋×12袋/盒”。故该产品包装袋正面标注的“4g/袋”为【包装规格】,背面标注的“每袋装8克”为【规格】。依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关于“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的规定,该产品对【规格】项专门使用了蓝色字体标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因“规格”与“包装规格”是不同的概念,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执法人员已建议生产厂家在该产品包装袋正面加注“包装规格:4g/袋”字样。 依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对该产品的说明,该产品包装规格由8g变更为4g仅是对装量进行变更,并不改变药品的工艺和质量,因此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如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致电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详询,联系电话0871—12331。 感谢您对我市药品安全的关心!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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