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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严惩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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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惩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尊敬书记你好!
        我们是苍溪县白山乡天马村一组群众,多次向苍溪县纪委监委反映苍溪县白山乡党委书记杨仕康同志伙同白山乡天马村一组跃进垭砖厂老板,长期狼狈为奸、互相勾结,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办砖厂,并为砖厂老板充当“保护伞”强行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损毁村民水利设施,致使村民良田得不到灌溉,严重的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
        村民多次向纪监委和市长信箱反映该问题,均被杨仕康压制和“巧妙化解”,杨仕康同志身为共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却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干预,甚至暗中相助砖厂老板如何应对天马村一组群众的多次信访举报,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使群众长期、多次反映强烈的“自家耕地、林地被砖厂老板强行霸占、生活困难一事”长期被压案不查,查案不实,不处理、不解决或歪曲事实的乱回复一下,就算解决了;对上级领导多次批示不但不重视,还在通风报信打“太极”暗中相助,为砖厂老板说情干预办案。不解决问题不说,还与白山乡天马村一组跃进垭砖厂老板狼狈为奸、互相勾结,出谋划策一起研究如何“对付”和“摆平”天马村一组反映问题的群众,欺压群众,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耕地林地被砖厂老板长期强行非法霸占,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一事至今未解决。
        杨仕康同志身为白山乡党委书记,理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模范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路线方针政策,可是,杨仕康同志忘记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丧失了一个共产党人的立场和信仰,与人民“为敌”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与“霸占”村民耕地林地的黑恶势力“为友”,并为其充当“保护伞”。像杨仕康同志这样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大搞形式主义的“两面人”干部,依纪依法都应当就地免职、严肃处理,以平民愤!
        中共中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反复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在1月11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开幕当天,对2019年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6项任务之一就是:“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党中央的部署,也是一直反复强调的大事。
        在全国扫黑除恶拔“伞”如火如荼的进行的当下,像广元市苍溪县白山乡党委书记杨仕康同志这样不讲政治、不懂“规矩”的干部,明目张胆的的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欺压群众,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干预,甚至暗中相助强占、霸占村民耕地林地的恶势力逃避法律的制裁。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党中央的部署,也是 主席一直反复强调的大事,广元市苍溪县白山乡党委书记杨仕康和天马村的村霸恶势力,这么明确具体的人和事,为什么至今强行霸占着村民的耕地林地而无人管?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挖彻查长期“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白山乡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与白山乡天马村一组跃进垭砖厂老板长期狼狈为奸、互相勾结“非法霸占”村民耕地、林地问题,以及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干预,甚至暗中相助,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的“保护伞”问题,实事求是的给“老百姓”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反映问题群众:王德伦18284026170张芝福13060169581李金华15183967699邱芝兰13378178530王怀武13668179630、张友忠15892271240,王怀元、龙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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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白山乡人民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2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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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王德伦、张芝福、李金华、王怀武、张友忠、王怀元、龙从友等网民:

  你们好!

  你们所发网贴反映的情况,经县纪委、县环保、县国土、县经信、县住建等部门和乡信访办反复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天马砖厂开办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08年地震后,白山乡党委、政府为缓解群众建房用砖困难,报经县政府批准,引进龙山籍居民韩勤夫在天马村一、六组跃进垭开办砖厂(以下简称“跃进垭砖厂”),跃进垭砖厂依照规定,报经县国土、林业等部门办齐相关证照,生产经营至今。

  砖厂开办需占用一组集体土地(果园地)和王鹏、王科等农户的承包地,时任天马村一、六组组长王德荣于2008年6月23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约定“跃进垭砖厂按照集体土地每亩200元、农户承包地每亩250元、农户林地每亩150元向集体或农户每年支付土地租金,集体石荒土地不计价,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土地租金按每5年上调10%,并约定用一组堰塘的水每年支付水费300元,租用龙家湾堰塘盖坝料场每年支付租金300元。”当日,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与天马村一组和王鹏等户分别签订了《临时占地协议》,并支付了当年农户青苗损失费。

  跃进垭砖厂在经营期间,先后两次向天马村一组支付租金,分别为:2009年4月,时任组长王德荣一次性收取5年的土地林地、料场租金和水费等费用,共计9000元,用于集体开支;2012年11月时任组长王德海一次性收取了10年的土地林地、料场租金和水费等费用,共计18000元,用于支付王家河大院至王怀友户处以及王家河大院至东石路入口处等2段道路软基换填工程款。(两次租金支出,经县纪委审查,尚未发现违纪)。

  二、关于砖厂开办期间,损害吞口堰塘、龙家湾堰塘问题:

  经核查:白山乡天马村一组吞口堰塘,位于跃进垭砖厂上游,该砖厂开办后,因开挖泥土等,将吞口堰塘引水渠损坏,导致吞口堰塘无法正常蓄水使用。

  龙家湾堰塘位于跃进垭砖厂下游,2017年初,龙家湾堰塘旁20米处农户王朝龙原址新建房屋,与跃进垭砖厂协商,由砖厂开挖地基,泥土用于砖厂制砖,后因群众阻止该协商未履行,但造成了龙家湾堰塘盖小部分损毁;跃进垭砖厂制砖生产期间产生的泥灰,经雨水冲刷至龙家湾堰塘,造成一定程度的淤积。

  因此,跃进垭砖厂开办期间,损害吞口堰塘、龙家湾堰塘部分属实。

  三、关于现阶段群众的诉求:

  2017年下半年,天马村一组部分群众认为:跃进垭砖厂每年支付的土地租金与黄猫乡呈元砖厂支付的土地租金相比,明显过低,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吞口堰塘、龙家湾堰塘造成部分损毁。遂向跃进垭砖厂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重新核算租用土地面积,并比照黄猫乡呈元砖厂土地租金支付标准支付租金;二是尽快恢复对吞口堰塘、龙家湾堰塘造成的部分损毁。而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以“土地租金已支付至2021年,堰塘的损毁待砖厂停办复垦时一并恢复。”拒不执行群众诉求,导致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群众多次信访。

  白山乡党委、政府对该信访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调查、调处,并采取多人、多次给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做工作,要求其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上涨土地租金及立即修复损毁堰塘的请求,但因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拒不执行,导致诉求无果。后群众对党委、政府产生怀疑,并采取发贴方式逼迫党委、政府向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施压,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针对你们的发帖,2019年2月20日,乡党委再次派人与信访群众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并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再次由天马村主任杨光、一组组长王德海组织群众代表依法与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展开谈判,谈判时乡党委、政府派人全程参与调解;党委、政府也将再次与跃进垭砖厂负责人韩勤夫进行协商、沟通,竭尽全力解决问题,回应群众诉求。若经多方努力仍难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你们可依法起诉,届时,政府将提供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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