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求助”一帖的回复 “林近福”网友: 您好。您于2019年2月17日在麻辣论坛发帖反映林近科妻子、儿子被精神患者杀害,未得到全部赔偿。我院高度重视,组织了专人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告林近科、殷某与被告殷某春、殷某荣、李某兰生命权纠纷一案,于2011年11月18日经我院审理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赔偿原告林近科、殷某因殷某春致死殷某云、殷某鹏的死亡赔偿金等273552元。调解书生效后,原告林近科、殷某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执行到位12000元后,查明被执行人殷某春、殷某荣、李某兰时再无可供执行财产,属执行不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综合考虑申请执行人林近科、殷某的家庭困难等情况,将其纳入司法救助,已救助3万元。据了解,当地政府在案发后,已先予救助8万元。 现如林近科、殷某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依法向我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如确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向我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我院将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感谢您对南江法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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