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将被限乘? 机场或航空器内
据了解,2016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布《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并定期公布了13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然而,这些办法仅限于记录,列入名单的旅客不受任何限制。 而新《意见》明确规定,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不文明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限制乘机。 以下是被限制的人群范围: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以后,诸如“空气很闷,我想打开飞机门透透气”、“干嘛又延误,信不信我爆脾气”、“安检太麻烦,我不安检”等机闹,都将在被禁乘机范围内。 其他领域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 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到期债务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3.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4.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罚没款,逾期未缴纳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5.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入本文件的,应当通过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
这也就意味着,失信的各路老赖们,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也将受到不能坐飞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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